项目编号:****
交易编号:SJ-GC-****1019-01-01
项目名称:********中心变配电室配套工程施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二、变更信息变更日期:2026年10月27日
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变更内容:
(一)第六章图纸变更为“1.图纸详见附件;2.图纸下载时间:自2026年10月2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3.图纸下载地点:**市公共**交易网;4.图纸下载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标书代写
(二)付款方式变更为“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工程量总量50%时,凭招标人、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形象进度资料,支付经审计单位审核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付款时同比例扣回工程预付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经审核确认结算价款的97%,剩余经审核确认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届满且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注:1.中标人申请各节点工程款时,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完整付款资料(工程量报审表、监理及发包人确认文件、合规发票等),资料审核通过后启动付款流程。各阶段进度款支付,不视为招标人对工程质量、最终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最终以竣工审计定案结果为准。2.预付款扣回:预付款在工程量总量50%节点进度款中同比例扣回,若该节点审定工程款不足以全额扣回预付款,剩余未扣回预付款在后续工程款中继续扣清。3.预付款的支付: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的10%预付款担保,招标人审查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10%预付款。”
(三)合同条款16.2.1(3)修改为“合同履约期间,工程师发出的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口头指令及书面文件,承包人应执行,因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内。”16.2.1(5)修改为“双方在确定合同日期及各控制节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雨雪、冰雹、台风、高温等异常天气,也已考虑停水、停电、节假日、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17.1不可抗力的确认修改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四)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注1修改为“此表中材料(设备)应注明主要材料的品牌、产品规格型号、系列、产地、质量等级等。未填报质量等级的,现场以国标优等品验收,未经甲方允许,后期不得擅自更换。如后期施工中甲方需对所用材料进行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与中标清单内材料同等价位的优质产品供甲方选择,材料价格不予变动。后期发生且本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的材料价格由乙方上报后经甲方市场考察并完成材料价格审批流程后确定价格。”
(五)将公开招标文件中关于履约担保的描述统一修改为“无”。
(六)将公开招标文件中《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修改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删除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的引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修改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七)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异议和投诉中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修改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出的对开标过程的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修改为“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的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在线答复并制作记录”。标书代写
(八)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的内容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按照节点施工进度计划,单个节点每延误一天承担5000元作为违约金,单个节点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重新更换施工单位,承包人在未完善结算手续的情况下必须立即无条件撤出工地。增加: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存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形,出现质量问题,应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改正并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直至停工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
(九)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或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人工费的违约责任均修改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十)专用合同条款15.3.2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修改为“缺陷责任期终止承包人提交质保金退还申请,发包人接到申请后14天内**承包人核实,无异议后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若承包人未及时办理质保期到期复检证明的,质量保修期过后承包人申请退还质保金时经复检发现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必须免费保修,并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管理单位四方共同复检至无质量问题。承包人不得以超出质保期或质保期内发包人未通知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保修,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及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专用合同条款15.4.4修改为“工程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的,在保修期间内,承包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开始进行维修,超过48小时没有开始维修或者没有书面解释的视为放弃,由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维修费用由发包人审计人员核实后从质量保证金里按维修价款扣除,维修价款直接支付给维修单位,但并不免除因此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承包人指定维修人员联系电话和邮箱,上报发包人;如有维修问题,发包人及时下达维修通知,若联系不上承包人视为通知已下达。保修期内,同一维修工作只能进行两次,超过两次的,除了继续维修外,每次按该项维修费用的30%承担违约金,由发包人从质量保证金里扣除。由于维修不及时或者质量问题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项损失从质量保证金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部分,造成发包人垫付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该维修部位的质保期由维修验收合格的时间开始重新计算”。
(十一)已将公开招标文件中关于废标的表述修改为“否决投标”。
(十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修改为“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各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2、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程序,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及半成品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地质勘察等有关技术说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及现行验收规范体系。
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中心变配电室配套工程施工项目。****中心配电室设备安装、配电室内高压电缆敷设、配电室至3#低压电缆、电缆沟浇筑等。
4、工程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编制依据:(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4-202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6-2024。(3)本工程执行一般计税;(4)材料、机械价格参考当期市场价;(5****管理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及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本清单工程量按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编制;(2)清单中所列明采用标准图集号的项目均包括标准图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3)因特殊情况(如冬、雨季、恶劣天气等)下的施工费用增加,清单不单独列项,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内;(4)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如有损坏,需无偿修复至原样并承担相应相应法律责任;(5)清单描述中其余未提及因素,应自行综合考虑到报价中;(6)综合考虑垃圾清运等竣工清理相关费用,不再单独列项;(7)设备价格综合考虑配套报警灭火系统相关内容,不再单独列项”。
三、其他补充事宜公开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下载最新公开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为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
地址:**市**区天烛峰路281号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38-****56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东岳大街24号项目负责人:刘建军联系电话:0538-****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