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县汾北水源置换稷峰镇东片工程开展法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工作,现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检测服务单位。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等规范要求,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服务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汾北水源置换稷峰镇东片工程
项目地点:**县
工程规模:工程设计置换的总水量为301.16万m3/年,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管网总长93.824km,配套管道建筑物3103座。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本工程项目法人质量检测工作,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原材料检测:水泥、砂石骨料、钢筋、球墨铸铁管、PE管、PVC-O管等原材料质量检测;
中间产品检测:混凝土拌合物
工程实体检测:混凝土强度、压实度
其他根据工程需要和规范要求进行的检测项目。
(二)工作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依据水利行业相关规程、规范进行检测,确保提交数据的真实有效性;
检测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数据,应及时通知采购方;
每次检测完成后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应内容详尽、结果准确,并加盖检测单位合法有效的检测专用章;
严禁修改试验检测数据、对检测结果弄虚作假,或伪造试验检测报告;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交纸质检测报告一式三份。
(三)检测依据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报价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资质类别应涵盖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中两类及以上乙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省****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四、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请各报价单位根据服务内容编制报价函,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资料收集、现场检测、成果复测、报告编制、差旅、设备使用、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为最终报价。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函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五、报价单位相关资料的提交
报价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报价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试验检测清单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六、评审办法
在满足采购需求和资质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后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七、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0时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人:邓奋强
联系电话:0359-****442
联系地址:**县稷王南路7号
九、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不组织现场考察,报价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
采购方保留对本询价函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报价函、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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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