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宁夏-吴忠-红寺堡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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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号
发布机构
****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10-27
名称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7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拟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3-****502

通讯地址:**市**区综合大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市****卫生院院内

****

******公司

一、本项目拟建设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627.91m2,地上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消防水泵房1座,建筑面积236.34m2;以及配套给排水、电气、混凝土硬化等室外工程。项目总投资944.92万元,环保投资140万元,占总投资的14.8%。主要用于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废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作业机械废气,项目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做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工作,****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油耗同时降低污染;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控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异味气体、汽车尾气和柴油发电机废气等,异味气体经空调风系统通过排风井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房设防爆风机和排风井,停电时,临时启用柴油发电机临时供电,产生的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柴油发电机房内风机收集后通过排风井楼顶排放;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通过露天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时间短,扩散较快,不会形成污染物的积聚污染物排放量也较小,汽车尾气和柴油发电机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处理站恶臭加盖密闭并定期投放除臭剂,****处理站无组织排放恶臭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含2026年修改单))表3限值;医疗废物贮存库封闭,地面通过每天清洁和消毒,医疗废物通过专用容器及防漏胶袋密封,对病理性医疗废物采用冷冻柜储存,臭气溢出极少,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定期送有医废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收集处置。室内设置排风系统医疗废物恶臭经排风系统收集后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用水依托院区卫生公厕。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酒水抑尘。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护人员用水、门诊用水、病房用水、清洁用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含2026年修改单))表2预****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等噪声。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的工艺、技术、设施、设备;禁止运输车辆超速、超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以昼间为主;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工程施工效率;进出工地的所有车辆禁止鸣号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空调、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其良好运行效果;加强院内管理,在院内设置相应的宣传标识,****医院内大声喧哗、吵闹。医院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为纸巾、塑料包装袋等,产生量少且产生点分散,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政府指定位置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中药渣及医疗废物以及污泥、废MBR膜、废紫外线灯管。生活垃圾、中药渣经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医疗废物以及污泥、废MBR膜、废紫外线灯管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红寺****基地生态供水蓄水池工程

**市**区新庄集乡

****水务局

****公司

**5.0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45平方米加压泵房1座,配备潜水泵2台(WQ200-350-25-37卧式潜水泵);**各类阀井5座(其中:分水阀井2座、流量控制阀井1座、电磁流量计阀井1座、排气补气阀井1座)。项目永久占地36.79亩(24529m2),临时占地28.99亩(19328m2)。项目总投资562.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96万元,占总投资12.6%,主要用于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治理投资。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出入口、施工区等区域采取硬化、洒水、铺装防尘网等措施;物料堆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建筑土方采取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土石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风速超过五级时应停止土方作业;运土车辆配备篷布,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物料和废弃物,不得沿途漏撒,进出工地时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施工期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缩短施工时间。

该项目属于生态类项目,建设完成后,无废气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施工管理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轮冲洗,不外排,施工结束后沉淀池内的沉淀水全部用作场地洒水抑尘。

该项目属于生态类项目,建设完成后,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的缩短施工时间,分时段进行施工,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其在良好的工况下运转,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机泵产生的机械噪声,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有****政府指定场所,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泵站检修废油HW08(900-214-08),产生后采用桶装储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市**区大河乡

******公司

**北国润清****公司

项目拟对现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开展技术改造,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97.94万吨。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设施设备,不新增投资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窑尾废气、窑头废气及其他装卸、预均化、储存、输送、粉磨、包装等废气。窑尾废气依托现有水泥窑窑尾的SN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26m高排气筒(DA013)排放,颗粒物、SO2、NOx、氨、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的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氟化氢、二噁英、重金属元素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的标准限值要求;窑头废气依托现有水泥窑窑头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40m高排气筒(DA015)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的排放限值要求;其他装卸、预均化、储存、输送、粉磨、包装等环节共设置约64台布袋收尘器,通过对应排气筒(DA001-DA012、DA014、DA016-DA066)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的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氨的排放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的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实际建设内容,无新增设备,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收尘袋、废耐火砖及废润滑油。生活垃圾通过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收尘袋通过投入炉窑焚烧处置;废水泥试块、废耐火砖通过回收入石灰石破碎及水泥磨作原料或者辅料用;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公司****煤矿(露天)采场东边坡滑坡隐患治理项目

**市******煤矿矿权范围内

****公司

**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

治理对象为****公司****煤矿采场东部边坡坡顶及坡面地质灾害隐患区域,治理面积5.53公顷,全部利用现有采矿用地,不新增永久及临时用地;主要实施地表裂隙平整充填、疏干观测井布设、井点降水、泄洪沟防渗及边坡监测等隐患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38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16.29%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土石方作业采取湿法作业、洒水抑尘;土石方、建材堆场全覆盖篷布;运输车辆密闭遮盖、冲洗轮胎,严禁带泥上路;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减少燃油尾气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煤矿现有地****处理站处理,出水回用**绿化、洒水抑尘;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经5立方米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抑尘,施工废水严禁外排。项目施工期不得在现场开展设备拆解、机械维修,杜绝含油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仅允许昼间施工,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确需夜间施工的,必须依法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治理工程土石方实现内部平衡,无外排弃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五)落实“报告表”中运营期环境管理与风险防控

运营期疏干观测井抽出的地下水输送至**现有玻璃钢储水罐沉淀处理,全部回用于采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潜水泵设备做好减振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2类标准。

落实边坡雷达、水位观测等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暴雨、强降雨天气加密巡查频次,及时排查边坡失稳、排水系统堵塞等隐患,防范滑坡、塌陷等环境风险;定期检修降水设备,保障备用泵完好可用。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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