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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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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闲沈路提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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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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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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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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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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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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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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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19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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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余****中心1幢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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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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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别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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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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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2****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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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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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闲沈路提升改造工程第SG0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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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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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7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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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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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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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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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致招标文件持有者: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2.2 款、第 2.3 款的规定,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条款3.2.8最高投标限价内容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人报造价主管部门备案后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工程量清单预算为****6686元,开标时从三个连续值(0.94、0.95、0.96)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为调整系数。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以重新上传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为准,请投标人重新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3.本次发布的澄清通知和修改通知作为本项目二号补遗书。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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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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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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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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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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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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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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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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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7 17: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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