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主副食品配送采购招标公告(2026-VGBIAO-W1001)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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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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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主副食品配送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部主副食品配送采购

承接采购人委托范围内的禽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蔬菜类、水果类、禽蛋类、干调类、预制品类、乳制品类、饮料类等主副食品供应配送服务

**市

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

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折扣小于等于100%。

3. 供应商自行考虑价格波动风险且投标供应商报价需要考虑因承包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要的货物价款、劳务、检验、包装、加工、运输、管理、风险、保险、税费、质保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4. ★若供应商报价折扣为查询价格基数的8.8折,则投标折扣填写:88%。

5. ★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查询价格基数*投标折扣。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投标折扣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折扣,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本次招标选取1家单位。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54.46万元。

3.最高限价:投标折扣小于等于100%;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投标供应商数量比例均按中标数量1家单位的1:3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与招标单位性质相同的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www.****.cn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十)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门户:http://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招标活动。 标书代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至 2026年11月03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8:00 (**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省 **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供应商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9日 14: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 14:30 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 **省 **市
(四)提交方式:线下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9日 14:30 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 **省 **市 标书代写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第(九)条”要求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6721
地 址:**省 **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0****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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