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媒体宣传策划技术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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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全媒体宣传策划技术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全媒体宣传策划技术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全媒体宣传策划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新闻采编播发业务属于特殊准入领域,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是**市市属国有主流新闻机构,依法取得新闻采编、广播电视播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等全套法定许可资质,可合法开展新闻采写、编审、刊播、官方新媒体频道运维等全部业务。其他社会市场主体大多属于非公有资本,受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约束,无法取得新闻采编相关特许资质,不能开展新闻采编、官方新闻平台发布等核心业务,不满足本项目法定准入条件。

****是市属唯一整合报纸、广电、官方新媒体矩阵,具备完整全媒体“采、编、播、发”能力的主体,拥有合法新闻采编资质、官方传播渠道和专业采编队伍,其他市场主体不具备同等资质与全平台**。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浙****中心大道 315 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03日2026年11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何毅

联系电话:138****1262

地 址:**省**市**区甲南大道东段 9 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陈老师、李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6-****6705 、****6731

地 址:**省**市**区纬一路6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288.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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