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10-26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 内容概述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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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第二师37团猪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改造建设项目 | 第二师37****猪场西侧 | **** | **中源合****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37****猪场西侧,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85°19′38.132″,北纬38°12′3.234″。项目为改建工程,不新增占地,项目建设覆膜密闭粪污处理池1座,容积为4500立方米,固肥堆肥场1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固液分离车间1座6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7.6%。 | 废气:施工期建筑材料采用密闭存储、设置围挡、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建筑垃圾采用苫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喷水压尘等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装卸和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采取完全密闭措施;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洒水压尘。运营期粪污处理池密闭,并采取喷洒生物除臭剂、设置绿化带、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少臭气影响。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废水: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猪场粪污一同处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固废:施工期施工土方用于回填地基、厂区平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将猪粪污固液分离后,固体部分好氧堆肥后还田,液体部分厌氧发酵处理后全部用于团场周边农田施用肥料。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机械设备,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路线,尽量避开噪声敏感点较多路线,通过靠近居民区路段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防止沙地活化,保护沙区植被。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 2 | 铁门****公司新增生产线、砂石料厂建设项目 | 第二师33团乌鲁克镇 | 铁门****公司 | **信和环宇环保****公司 | 项目建设位于第二师33团乌鲁克镇**南侧2公里处,项目为扩建工程,依托现有厂区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条年产5万立方的商砼线,1条年产3万立方米的的商砼线,1条年产8万立方米的制砂线,并配套相关设施。**公共卫生间1座60平方米,配套**容积为5立方米的小型地埋式玻璃钢化粪池;**原料料棚1座1800平方米,用于堆放原矿毛石;新增筒仓7座,包括容积为222立方米的水泥仓2个、灰仓1个、矿粉仓1个,容积为100吨的筒仓3座,包括水泥仓1个、灰仓1个,矿粉仓1个;新增外加剂罐3个,其中容积为5吨的2个,10吨的1个;**污泥干化晾晒场1座600平方米,**备用柴油发电机房1座176.47平方米,内设1台备用柴油发电机;**泵房1座48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15%。 | 废气: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挡,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及物料堆放场地需进行硬化;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出场时采用密闭或覆盖措施;施工期间选用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营期新增5万方商砼线、3万方商砼线废气分别经搅拌主机独立配置的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砂石水洗线废气通过一级颚式破碎机及振动筛分落料点设密闭抽风,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7个料粉筒仓各配套1套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骨料斜皮带加装彩钢防尘罩,落料点设密闭导料槽。商砼生产线颗粒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B 4915-2013,含2025年修订单)表1及表3中限值。砂石生产线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B 4915-2013,含2025年修订单)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限值。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或混凝土养护;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餐及如厕均依托厂区内现有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第二师33****处理厂处理。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严禁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确需夜间进行施工的,提前当地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主机箱体隔声、风机消声器及管道柔软连接,厂区限速禁鸣。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全部用于厂区内地势低洼处的回填;废弃包装袋、废木板等****回收站,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送至当地住建部****填埋场规范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新增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清掏底泥晾晒结块后,与废混凝土试块一同送入新增砂石线破碎,作为骨料循环使用;布袋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洗砂纯泥浆脱水干化后,外售或用于周边路基垫层综合利用;制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石粉回用于生产或外售;消耗PAM等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交废品站回收;全厂洒水清扫收集的粉尘及泥沙外售或铺路;废滤袋及废滤芯收集****填埋场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 3 | ****加工厂36团塑料加工项目 | 第二师36团6连 | ****加工厂 | ******公司 | 项目建设位于第二师36团6连,****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8°53′37.335″,北纬39°12′32.295″。项目为**工程,租用**县******公司闲置厂房及办公场所,总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设生产车间1座500平方米,内置3条滴灌带生产线(2条迷宫式滴灌带生产线+1条贴片式滴灌带生产线),1条造粒生产线(处理废旧滴灌带规模约为6061.72吨/年),办公用房1座100平方米,冷却水池3座,包括迷宫式滴灌带生产线1座冷却水池,容积为2.7立方米,贴片滴灌带生产线是设备自带的冷却水箱容积为5立方米;造粒生产线冷却水池,容积为2立方米;清洗水池1座,容积为6立方米;化粪池1座,容积为42立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30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点10平方米;堆场1处1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 | 废气:施工期严格管控运输车辆行驶车速,项目施工运输路段全程设置限速标识,明确车辆行驶限速标准,严控车辆超速行驶;常态化开展路面清扫与洒水抑尘;选用合规低排放设备车辆,施工前筛选符合国家尾气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进场作业,严禁老旧、超标排放、尾气黑烟严重的设备和车辆投入施工,从源头减少尾气污染物产生量;施工现场搭建围挡,杜绝开放式施工;施工区域裸土、堆土、边坡等全部采用防尘网全覆盖,无裸露地块;场内施工通道、车行通道全部硬化处理,防止车辆行驶带尘、起尘;运输车辆车轮、车身、底盘全面冲洗,杜绝带泥上路;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物料运输车辆全程密闭运输,严禁抛洒滴漏、露天运输。运营期滴灌带生产线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造粒生产线挤出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旧塑料原料运输过程中严格采用厢式货车、篷布遮盖等措施避免扬散;通过洒水降尘的措施降低无组织粉尘的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相关限值。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36****处理厂进行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破碎清洗废水经自然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进行施工;施工运输****学校时控制车速、禁鸣,加强车辆维护,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来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弱噪声影响。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按要求清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分拣废物与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清洗池泥沙定期清掏后装入专用防渗垃圾桶内,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内,自然风干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集中收集后,送至造粒生产线重熔造粒;废滤网外售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至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