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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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为加强****药品配送管理,规范供应渠道,切实保障药品供应安全,经研究,****中心药品采购配送企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质的配送企业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

(五)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二)药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在国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遴选对应类别的配送业务。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经营,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医保局医****指导中心等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行政处罚决定。

****医疗机构黑名单中(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官方网站等查询结果为依据)。

(五)同一法人、负责人设立的关联配****公司、****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否则相关报名均无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不允许转包、分包配送业务。

三、遴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

****中心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7日—11月2日)。

(二)递交申报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7:00前,逾期不受理。标书代写

1.现场递交:材料送至**自治区**市**区伊敏大街55号****210。

2.邮寄递交:收件地址同上,收件人:****管理科孙轶洁,联系电话:0470-****052(注明“配送企业遴选报名材料”)。邮寄递交以物流实际发出时间为准,2026年11月2日17:00之后发出的视为逾期;邮寄丢失、延误风险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三)评审

****中心按照疾控字〔2026〕200号《********监督所)药品采购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试行)》附件:********监督所)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方案组织评审,组织专家打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中心纪检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公示

对遴选出的药品配送候选企业在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企业情况不实或有举报的,经查实不具备药品配送条件和能力的,取消其药品配送候选企业资格。

(五)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遴选确定****中心签订合同,公示结束签订合同阶段,中选企业放弃签约,中心可按照综合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轮,递补有效期自公示结束后30日内。

四、遴选企业家数及药品配送规定

(一)遴选企业数

通过公开遴选,从申请遴选且符合遴选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中,按照排名由高到低遴选5-10家药品配送企业。

(二)配送药品类别

配送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采购符合规定且为“两票制”的药品。

(三)药品配送周期

原则上为一年。

五、其他事项

(一)按报名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接收。

(二)申报企业提交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伪造、虚假证明材料、隐瞒失信及处罚记录,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候选或中选资格,3****中心各类药品配送遴选。

(三)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如有疑问可联****管理科孙轶洁咨询,电话0470-****052;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70-****015。


遴选需递交材料(见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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