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CT-医用X线诊断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 13:30(**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CT-医用X线诊断设备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CT-医用X线诊断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CT-医用X线诊断设备主要内容:医用X线诊断设备一套。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具体验收时间待试运行后另行确定)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本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以上证件均需有效。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规定的经营条件;在其他场所贮存并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本次采购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载明的产品名称、结构及组成应涵盖本次采购内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生产范围应涵盖本次采购内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采购内容;《辐射安全许可证》上载明的种类和范围应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3:30(**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3:3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网址):**市上**龙舌路46号**空间商务大厦21楼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期以该文书到达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采购当事人执行《****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浙财采监〔2025〕11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浙财采监〔2025〕7号)等相关规定。
2.关于潜在供应商提起质疑投诉注意事项:(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初步证据认为质疑供应商权益未受到损害的,可要求其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3)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4)质疑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而对采购文件提起投诉时,须提供能够证明采购文件中的问题直接损害其参与权的书面证据。若仅提供质疑内容而无实质性的权益受损证明,财政部门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不予受理其投诉。(5)潜在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处理。(6)(潜在)供应商通过提出质疑(投诉)、撤回质疑(投诉)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由**部门查处。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向采购人(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上**环丁路6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9447
质疑联系人:陈工
质疑联系方式:157****9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上**龙舌路46号**空间商务大厦2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3826
质疑联系人:夏超
质疑联系方式:135****9728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中心(**)
地 址:**市上**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7671
33010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4636;天谷CA 400-****-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