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调查表、拍卖****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标的信息。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者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对于社会上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均与法院无任何关系,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拍卖公告
****定于2026年11月28日10时至2026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www.****.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市**区新**里231号楼-1至3层101的不动产。
处置参考价:****838.12元,起拍价:****386.69元,保证金:760000元,增价幅度:19000元。
拍卖说明:此房产以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出具的网络询价报告均价作为处置参考价。
特别提醒:该房屋由案外人占用,****法院联系交付事宜,请意向竞买人知悉。
瑕疵披露:****政府设立行政限制,需要整改后,方可办理转移登记。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须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所有相关规定。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5****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市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由买受人承担。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次拍卖行为不具有将拍卖标的物违法、违章部门合法化的效力。如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要求强制拆除、涉及拆迁等问题法律政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六、竞买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司法拍卖成交****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交付、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物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本次拍卖成交前房主历史欠费包括不限于供暖、物业、水、电、燃气等由相关主体依法解决,与本拍品无关,如买受人自愿承担,法院不予退还,相关户名变更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办理。
七、权属异议:利害关系人对本院执行行为或者标的物权属存有异议的,可以自本次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立案部门提交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的书面申请。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在竞拍前10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申报权利,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交易所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我院将在拍卖成交后向买受人发出支付余款通知,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法院指定账户。
十、买受人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本院可以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竞买人恶意竞价,****拍卖行为停止或者拍卖成交后无法按期交纳剩余价款,扰乱司法秩序的,本院将依法没收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领取的,应支付由此而可能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咨询电话:010-****1845吴法官、010-****1612徐法官。
提醒:关于拍品的所有信息均已在公告中公示,我院无更多信息可以告知。电话咨询内容如与公告不一致的,以公告内容为准。
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市**区**路16号
网址: 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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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