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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漷县镇美丽乡村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东**村、侯黄庄村、觅子店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漷县镇美丽乡村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东**村、侯黄庄村、觅子店村)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漷县镇东**村、侯黄庄村、觅子店村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漷县镇漷兴北大街3号
邮 编:101109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10-****3806
公示材料: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6年10月27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