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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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洋湖镇鹤湾村鹤西组107.1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县广洋湖镇鹤湾村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5年
交易底价: 90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107.11亩
联系方式: 姜韬(051****75171)
报名时间: 2026-10-28 09:00 至 2026-11-03 11:00
报名地点: 广洋****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6-11-03 11:00 标书代写
立即报名
| 乡镇(街道) |
广洋湖镇 |
村(社区) |
鹤湾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10-27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07.11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广洋湖镇鹤湾村鹤西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面积为107.11亩(不丈量)。四至范围;**大堤西底角,南至大堤北底角,西至大堤东底角,北至大堤南底角。承包期限5年,即从2027年1月1日至2031年11月30日,不足五年按五年算。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第一年和最后一年共两年承包金(不计息),同时缴纳村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合计50元/亩/年。其余各年承包金和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须在当年的5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底价900元/亩/年,竞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以金额最高竞价者为交易受让方。出让用途为种植水稻、小麦(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 其他说明: 1、本田块现状为种植荷藕,种植水稻、小麦需要承包方进行平整,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2、国家出台的对该农田的**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组集体,其它全部由乙方享受。 3、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农田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 4、该农田必须每年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其保费于每年4月30日前交清。 5、该农田必须实行全程粮食机械化,秸秆和犁耕深翻必须服从甲方安排。 6、该地块承包期到期,乙方对自己投入的固定资产自行处理,不得影响该土地下一轮发包,如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清理,按弃权处置。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自觉遵守湖荡管理条例,不得做任何违反法律的操作,后果自负。 8、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如退圩还湖等征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按照所剩承包年限退还乙方已交承包金(不计息),征用费归甲方,赔青费归乙方。 9、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等对农业生态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 报名人报名前自行看样,对标的物现场和实际情况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如报名人不实地看样,则代表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瑕疵,进而产生的法律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不得以标的物有瑕疵为由提出异议。对标的有疑问、异议,请在报名截止前1-3天与发包方联系咨询,报名结束后一概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
| 项目位置 |
**市**县广洋湖镇鹤湾村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种植水稻、小麦(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告栏 https://by.****.cn/ |
| 项目审查表 |
****1027-****0007.jpg****1027-****0008.jpg****1027-****0009.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1027-****0001.jpg****1027-****0002.jpg |
| 所有权人 |
**县广洋湖镇鹤湾村集体经济组织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 报名时间 |
2026-10-28 09:00至2026-11-03 11:00 |
| 报名地点 |
广洋****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1-03 11:00 |
| 交易时间 |
2026-11-04 09:30 |
| 交易地点 |
广洋****服务中心 |
| 流转期限 |
5年0月 |
| 标段描述 |
广洋湖镇鹤湾村鹤西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面积为107.11亩(不丈量)。四至范围;**大堤西底角,南至大堤北底角,西至大堤东底角,北至大堤南底角。承包期限5年,即从2027年1月1日至2031年11月30日,不足五年按五年算。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第一年和最后一年共两年承包金(不计息),同时缴纳村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合计50元/亩/年。其余各年承包金和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须在当年的5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底价900元/亩/年,竞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以金额最高竞价者为交易受让方。出让用途为种植水稻、小麦(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 其他说明: 1、本田块现状为种植荷藕,种植水稻、小麦需要承包方进行平整,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2、国家出台的对该农田的**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组集体,其它全部由乙方享受。 3、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农田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 4、该农田必须每年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其保费于每年4月30日前交清。 5、该农田必须实行全程粮食机械化,秸秆和犁耕深翻必须服从甲方安排。 6、该地块承包期到期,乙方对自己投入的固定资产自行处理,不得影响该土地下一轮发包,如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清理,按弃权处置。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自觉遵守湖荡管理条例,不得做任何违反法律的操作,后果自负。 8、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如退圩还湖等征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按照所剩承包年限退还乙方已交承包金(不计息),征用费归甲方,赔青费归乙方。 9、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等对农业生态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 报名人报名前自行看样,对标的物现场和实际情况查勘,向项目发包方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如报名人不实地看样,则代表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瑕疵,进而产生的法律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不得以标的物有瑕疵为由提出异议。对标的有疑问、异议,请在报名截止前1-3天与发包方联系咨询,报名结束后一概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
| 交易面积 |
107.11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保证金 |
¥70000.00 |
| 交易底价 |
90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6-11-04 09:30~2026-11-04 09:40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亩 |
| 底价 |
900.00元/年/亩 |
| 补充说明 |
-- |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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