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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成果报告书》(****),******西片区一期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DX00-0407-00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北至禾嘉北路,南至禾嘉南路,**永庆北大街,西至丰荣东街,占地面积为25837.986m2,中心点坐标为:E116.273733°,N39.740212°。根据调查了解,本项目用地历史主要为西芦城村集体用地,做为农用地和仓储用地使用。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污染识别阶段明确了调查地块内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铜、汞、镉、铬、六价铬、砷和铅)、多环芳烃(苯并[a]芘)、苯系物、pH、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及石油烃(C10-C40)污染。可能通过大气沉降、降水淋滤下渗,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潜在污染。考虑到项目后续使用用途,确定本次调查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分析阶段工作。
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检出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中除浊度、总硬度及硝酸盐氮检出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外,其他检出物质均满足Ⅳ类水要求,由于总硬度、浊度不具有有毒有害性质,对人体不存在健康风险;硝酸盐氮不属于特征污染物,结合背景认为超标是区域背景原因,且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地块内地下水不开采,不作为饮用水源使用,在不作为饮用水源使用情况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可控。
综上,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