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江苏-扬州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2026年10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10-26 14:3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4-****1527

传真:0514-****1505

通讯地址:**市扬子江中路188号

邮编:225000

扬开管环审〔2026〕43号

项目代码:****

****基地电池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晶澳(******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基地电池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在******公司对《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21000万元,****开发区金辉路6****园区(晶运厂区****基地电池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晶运厂区太阳能电池片总产能维持20GW/年不变。****开发区****信息化局出具的技改项目意见,项目严格遵循“不新增产能、不新增建设用电,仅通过设备更新、技术升级提升产品先进性”原则。****公司委托****编制的《报告书》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后,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仅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结合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选址符合**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前提下,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行过程遵循“以新带老”原则,严格按照《报告书》中各项环保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并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运营期新增湿式除尘废****处理站(“中和后进入多介质过滤器+超滤系统+RO反渗透系统”)处理后接****处理厂。本项目接管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硅太阳电池-电池制造”限值要求。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次改建项目废气主要为硼氧二合一废气、激光物理钝化废气、BPF激光废气和ALD废气。硼氧二合一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物理钝化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由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系统处理后,最终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BPF激光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由设备自带湿式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ALD废气由设备自带的尾气处理塔(等离子高温分解)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有组织排放的氯气、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排放限值要求。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中氯气、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的浓度限值。

(三)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本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废主要为:含硅粉尘、废过滤器及滤筒、废布袋,交由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单位;不新增危险废物。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以晶运厂区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公司应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

(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变更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三、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为:

(一)废气排放总量:本项目新增颗粒物≤3.720t/a。本项目建成后晶运厂区颗粒物≤9.2679t/a、VOCs≤7.1708t/a、氮氧化物≤8.388t/a。

(二)废水接管量:本项目建成后晶运厂区废水接管量****556.454m3/a,COD≤331.771t/a、氨氮≤49.712t/a、总磷≤6.485t/a、总氮≤105.024t/a。

(三)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企业是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你公司应对厂区内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存在安全风险的相关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五、你公司应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关于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全周期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除依法不予公开内容外,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

六、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他行政许可。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全部建成后,你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八、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九、****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切实采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审。

十一、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市****执法局、****开发区****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2026年10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