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安全设备租赁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本级)拟对低空安全设备租赁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低空安全设备租赁项目 合同金额(元):****6618.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第一条 将原合同第【十五】条付款方式第【1】款约定的“【合同签订生效后,设备到达指定地点测试正常交付给甲方使用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日内,****银行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70%,即人民币贰仟壹佰陆拾万零陆仟陆佰叁拾贰元陆角整(¥****6632.60)】”调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设备到达指定地点测试正常交付给甲方使用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日内,****银行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壹仟伍佰肆拾叁万叁仟叁佰零玖元零角零分整(¥****3309.00)】”。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原合同第十四条结算条款要求,本项目租赁费用将按照实际租赁服务期限、实际租赁数量结算租赁费用,若继续按原合同第十五条付款方式相关约定,以 70% 比例支付首付款,存在首付款金额超出实际应付租赁费用的风险。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变更原合同部分内容达成以上条款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0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本级) 地址:**市**区**路401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