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市辖区][施工]东侨塔南邻里中心(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第2次)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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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中心(施工)(招标项目编号:****)有关)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资格文件15.其他资料 (五)投标承诺书“ 三、工期承诺 ”总工期为150日历天,与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载明的总工期510日历天不一致,是否要更改为510日历天

答:本项目总工期为510个日历天,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

问题2:四、目前平台无法申请电子保函,请修改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系统平台显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10-16 22:02:26标书代写

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11-11 09:00,随本补充通知已修正。标书代写

问题3:五、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工期为510日历天,但资格文件十五其他资料(五)投标承诺书中三、工期承诺中总工期为150日历天。请问:总工期以哪个为准,请代理明确!

答:本项目总工期为510个日历天,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

问题4:五、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一)附件1定标方案内容中,均未提及定标时间及地点。请明确定标时间及地点。

答: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完成定标工作并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不能按时定标的,应当通过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延期原因和新的定标时间。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

问题5:四、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的危大工程清单和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更新后的招标文件随本补充通知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问题6: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10-16 22:02,存在发标当天即缴纳保证金的情况,来不及缴纳,是否调整标书代写

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11-11 09:00,随本补充通知已修正。标书代写

问题7:补充通知(一)中列明了4种定标要素和定标方法,但并未明确按照哪一种方法定标,请明确。

答: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将通过会议研究确定选择的定标要素中的子要素,加密上传至电子招投标平台,定标会议时现场解密,确定中标候选人。标书代写

问题8: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条款号2.4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与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12.1.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矛盾,请明确。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第二点第1条。

问题9:招标文件P106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1号条款号21.25“本工程土源以及土石方运距、土石方外弃运距沥青混凝土运距、泥浆外运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单价不予调整。”与招标文件P116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第5点报价注意事项的第一点“土方工程:外运距离按5公里计取,结算按实调整。”招标文件P118第7点其他需要的说明“1.本次预算混凝土运输运距按7km以内考虑,结算按实调整;

答:本项目土方工程外运距离暂按5km计取,混凝土运输运距暂按7km计取,结算时按实调整,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

问题10:五、余方外运按5km计入本次预算,结算按实调整;有矛盾,请明确。

答:本项目土方工程外运距离暂按5km计取,混凝土运输运距暂按7km计取,结算时按实调整,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

问题11:设计图:****中心-GT04图纸文件名及目录为旋挖灌注桩桩基设计说明,图纸内容为静压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设计说明,图纸是否有误

答:图纸目录有误,应为静压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设计说明。

问题12:招标正文2.2工程建设规模中描述机动车位数149****中心-JSZ-01:总平面图中机动车位数138部不一致,请核对数量!

答:数量为149部,总平面138部车位有误。

问题13:****中心-G02a:水泥土搅拌桩平法施工图中三轴搅拌桩位置与岩施-21:基坑内及室外地面加固图中补充加固单轴搅拌桩重合,请设计复核!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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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坑内等土体加固项地下室“水泥土搅拌桩平法施工图”,具体图例项G02说明第一点。基坑边等土体加固详“基坑内及室外地面加固图”,图例详“补充加固搅拌桩”。

二、补充修改部分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 章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12.1.2内容修改为:

12.1.2 总价合同。

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不适用。

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不适用。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 章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的全部内容修改为“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或项目特征变化的,工程量按实计算,综合单价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

(1)承包人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10%的,或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20%的,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

(2)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10%且不低于20%的,执行承包人相同项目综合单价。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30%,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的,对于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招标控制价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

(1)现行计价定额能够满足计价要求的,按照现行计价定额规定计价,并参与下浮。

(2)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 章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2.1.1款中“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的全部内容修改为“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包括①工程施工期间除政策性取费、定额调整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化、技术及规范变化;②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带来的风险;③承包人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自备备用电源而增加的费用;④承包人在实际施工中改变既定的施工组织、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导致费用(包括技术措施费和其他措施费等)增加的;⑤按照合同工期完工所采取的赶工措施费及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干扰因素;⑥工程中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保管和运输、现场二次搬运、材料设备本身和施工安装过程的风险、规范及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的各种试验、施工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和维护服务。

但不包括下列事项:①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③不可抗力;④国家法律法规调整的工程税金;⑤主要建材的市场价格涨跌幅超过约定幅度;⑥政策性取费、定额调整;⑦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停电,承包人启用自备备用电源而增加的费用;⑧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6节 其他要求中的附件1、附件2、附件3随本补充通知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

补充通知2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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