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医保局,各相关医药机构、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6-1)》《****保障局关于执行**中成药联盟和第二批**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公告》(2026年第8号)以及《****保障局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5〕4号)等有关规定,为积极稳妥做好第二批**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网上采购等相关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品种
第二批**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中供应**省的中选产品,详见附件。
二、企业平台注册
中药饮片中选产品须通过**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开展采购、交易及货款结算等工作。尚未在我省采购平台注册账号的中选生产与配送企业,须按《关于做好**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全面上线工作的通知》《**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企业注册操作流程》等要求,在采购平台完成企业注册、权限设置等工作。
三、中选产品挂网
(一)采购协议周期为2026年10月30日至2027年10月29日。采购平台于2026年10月27日将中选产品挂网,供医药机构先行备货。中选企业可通过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结算–药品挂网信息”,查阅本企业中选产品挂网信息。
(二)各医药机构所使用的中选药品必须通过**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网上采购,严禁网下采购,按要求结算货款,中选产品货款结算时间最长不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三)药品中选企业应提前做好中选产品的生产安排,以确保集采药品在采购周期内稳定、足量供应。药品配送企业要及时响应医药机构采购订单并做好配送等工作,确保中选药品供应顺畅。
四、签订购销协议和配送关系建立
(一)签订方式。购销协议以线上形式签订,医药机构与中选企业通过用户账号登录**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以确认同意的方式完成购销协议的签订,双方网上确认同意即视同签订购销协议。
(二)签订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
(三)配送关系建立。医药机构与中药饮片配送企业应按照2025年6月30日《关于做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中“配送关系建立”相关要求,于2026年10月30日前,通过**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相关模块确立配送关系。
五、执行相关要求
(一)各级医保部门要做好中选药品执行落地相关工作,加强对中选药品购销协议签订、医保基金预付、采购、配送、使用、回款等各环节的指导和管理服务。
(二)各级医保部门要密切监测医药机构采购执行情况,对于中选药品不入院、采购低于序时进度的医药机构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医药机构按约定完成协议采购量。
(三)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六、其他事宜
(一)根据****采购办公室《关于对个别中选企业进行处置的公告》,****公司、****公司、**辉****公司等3家企业被取消全部品种等级中选资格,与上述企业有约定采购量的医药机构采购其他中选产品视同完成约定采购量。
(二)中选企业可通过采购平台查看本企业产品配送关系,应积极组织货源协调配送企业备货,保障医疗卫生机构中选产品供应。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12393、0571-****3390;联系地址:****中心三号院16号楼1楼(**省**市**区文三路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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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