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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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学校修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修缮工程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委员会****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办法》和《**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管理办法》《****工程采购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基础设施修缮工程管理办法》修订为《****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第****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保障各类校舍用房及道路、广场等所有公共建(构)筑及附属设施,水电管网、信息管线及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装饰,且单项预算超过2万元(含2万元)。单项预算2万元以内工程作为零星修缮项目,按照物业维修管理相关规定实施,不属于本办法范围。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划分

****学校****小组修缮管理工作组(以下简称“修缮管理工作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后勤中心、基建处、财务处、****管理处、****中心、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后勤中心和基建处是工程项****管理部门,也是对****管理部门。预算100万及以上(以下简称“限额以上”)工程项目, 原则上由基建处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负责修缮工程的预算编制、申报、施工管理,以及施工的组织与实施。另有安排的,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四条修缮管理工作组负责审核专项修缮项目库和落实经费预算并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策,****学校修缮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修缮工程所涉及的校内外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修缮管理工作组负责年度专项修缮项目库(计划)的组织立项评审和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和报备项目库,负责申报项目库预算。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类专项修缮工程,负责对修缮工程质量全过程管理,负责修缮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结算。

第六条各有关机构的职能:

1.后勤中心作为修缮管理工作组的牵头办事机构,负责受理校内各部门修缮工程的申报,负责初步方案及预算的编制,负责对涉及水电、室内外环境、绿化景观项目的审核,负责修缮工程校内施工手续审批,负责职能范围内修缮工程的具体实施。

2.基建处负责对涉及提升建筑功能、影响建筑外观的修缮工程进行审核,负责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库的编制和申报,负责职能范围内修缮工程的具体实施。

3.财务处负责校内修缮工程和上级部门****学校承担部分的预算安排,按合同条款和项目建设进度支付工程款项等。

4.****管理处负责对修缮项目涉及房屋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修缮项目涉及固定资产增****审批办理;****学院****实验室申报修缮改造项目做好实验教学计划的调整工作,确保修缮工程不影响实验教学的开展。

5.****中心负责修缮工程的采购管理。

6.****办公室负责对涉及信息管线工程进行审核。

7.保卫处负责对涉及安防、消防系统工程进行审核。

8.审计处负责组织修缮项目的竣工结算审价和工程审计(如有)等工作。

9.****学院)负责所属区域内修缮工程的申报及施工配合工作;****实验室修缮改造项目,则同时将****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七条限额以下修缮项目除零星、应急修缮外,须遵循先入库,再实施的原则。修缮项目按照“谁使用、谁申报”或“谁管理、谁申报”的原则,****学院****中心申报。

工作程序:每年4月份,****学院)经集体讨论同意后,填写《****基础设施专项修缮工程立项申请书》****中心申报下一年度专项修缮需求(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理由和必要性等),后勤中心受理后组织现场踏勘并初步筛选后进行项目需求调研、方案设计及造价估算,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经修缮管理工作组评审后形成下一年度专项修缮项目库初稿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常委会会议审批同意后,形成正式的下一年度专项修缮项目库。

限额以上修缮项目的申报、立项,依照学****学校内部工作程序、上级部门相关程序执行。

第八条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的专项修缮项目库,归口管理****学校财务处。

第九条未申报项目而确有必要实施的,****学院)按规范****管理部门实施。

第四章 ****管理部门

****财务处根据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常委会会议批复的专项修缮项目库,结合财务要求安排下一年度专项修缮项目的预算。

上级部门批准立项****学校负担部分的预算安排,由学校层面决策后,由财务处负责安排。

****中心根据预算批复****学院)进行反馈。

第十二条专项修缮工程项目按****管理部门:

1.不改变原有设施功能,以维护、修复、装饰、翻新为主的修缮项目,****中心负责实施;提升原有设施功能,以**、扩建、改建为主的修缮项目,原则上由基建处负责实施;

2.专****管理部门另有安排的,由修缮管理工作组根据项目特点最终合理确定。

第五章 施工前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施工前,项目管理部门可根据项目规模、****学校有关规定选择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投控单位(如有),相关费用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第十四条修缮项目根据《****采购管理办法》《****工程采购实施细则》《****后勤中心修缮工程参建单位选定办法》确定施工单位。

第十五条除《****采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采购方式外,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修缮工程经修缮管理工作组同意后可采用直接指定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1.****学校安全保密的特殊工程;

2.抢险救灾工程;

3.严重影响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急需抢修的工程;

4.其他特殊维修工程。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进场前,项目管理部门须通知施工单位按照《****校内物业施工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物业服务单位有权禁止施工,所有工期延误****管理部门承担。

第六章 工程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修缮项目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签订施工合同,****管理部门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办理工程预付款(如有)和结算。

第十八条 合同中应具体明确项目的内容、质量要求、进度要求和大宗材料型号、规格及双方的责权关系、合同价款及结算原则等。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政协议。

第十九****管理部门发起流程,****管理中心和法务办审批。

第二十条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过程管理,确保施工质量。修缮工****公司进行监理,具体参照《****后勤中心修缮工程参建单位选定办法》实施。

第二十一条涉及隐蔽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必须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确认和验收,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公司的工程项目,隐蔽工程验收还需由工程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第二十二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和追加工程项目;确需变更和追加的,由使用部门申报,****管理部门进行论证、估算后实施。

限额以下修缮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量的审核权限约定:

1.单个工程量变更金额3****管理科完成现场核实、内容审核等工作。

2.单个工程量变更金额3万元及以上、10万****管理科完成审签,****中心分管副主任审核。

限额以上修缮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量的审核权限,参照《****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沪海大基建〔2025〕6号)、《****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沪海大基建〔2025〕334号)的有关规定实施。

****中心、基建处、保卫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施工过程中涉及能源、信息、消防、安防、结构变动等方面进行监督。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审计处负责对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修缮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等工程审计工作。

第七章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根据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情况,形成书面验收资料,提出整改事项;施工单位应及时确定整改计划,并落实整改。

第二十五条项目正式验收包括工程实体验收和竣工资料验收。

第二十六条30万元以下项目验收,****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物业服务单位等进行验收;30万元及以上项目验收,由经费卡****管理部门领导任验收组长,参加验收人员应包括使用部门、施工监理、投控单位(如有)、设计单位(如有)、后勤中心和物业服务单位等。

第二十七条 验收结论:

1.问题较少,短期可以完成整改的,****小组人员协商,视作为验收通过。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办理验收手续。

2.问题较多,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视作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 竣工验收中发现以下情况的,应追究施工单位责任,按合同约定予以经济处罚。

1.工程质量不合格。

2.施工与设计不符,且没有办理变更手续的。

3.施工单位有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招投标文件约定、合同约定情况的。标书代写

第二十九条修缮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项目有关的旧设备固定资产报废、新设备固定资****学校相关办法执行。验收通过后,项目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第八章 工程款支付

第三十条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工程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0%,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前,工程款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80%。

第三十二条特殊情况超出合同约定付款比例付款的,须由项目管理单位提请修缮管理工作组批准。

第九章 修缮项目结算、决算

第三十三条所有修****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竣工结算审价工作。

第三十四条工程竣工通过竣工验收一个月内,****管理部门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第三十五条工****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初审后,****审计处组织开展竣工结算审价工作。工程送审价原则上不允许超过合同价10%;如果超过合同价10%,项目管理部门需要就差异进行原因分析,并提交书面材料。

第三十六条竣工结算审价报告初稿由审价单位与施工单位取得初****学校使用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审计处流转审批同意后,出具正式审价报告。竣工结算审价报告随工程管****管理部门归档。

第三十七条修缮工程项目审价费用承担渠道:

1.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的竣工结算审价费用已经包括在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用中,不再列支审价费用;

2.未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的由财政资金出资的项目竣工结算审价费用,由审计处年度部门预算(业务费)承担;

3.未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的由非财政资金出资的项目,由项目经费承担。

4.1000万元以上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等审计费用,由学校预算安排,在审计处年度部门预算中列支。

****管理部门负有督促施工单位支付其应承担相关审价费用(如有)的责任。

第十章 档案管理

****学校专项修缮工程项目,必须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包括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施工地点、施工单位、施工日期、竣工图纸(如有)、预决算等。修****管理部门负责整理保存。

第十一章 纪律与监督

第四****学校监督,项目管理部门应主动配合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学校****学院)未按本办法组织实施修缮项目的,财务处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学院)领导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学校工作人员在修缮工程项目采购、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和设备供应等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不****学校的相关制度。对违规、违纪、违法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构成****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应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实行修缮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项目,要追究项目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生效。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按上级规定办理。《****基础设施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海大后勤〔2019〕12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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