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某船舶制造企业股权收购项目
法律尽调专项服务选聘
1.1本比选项目为****关于某船舶制造企业股权收购项目法律尽调专项服务选聘,比选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的比选人:****。
2.1项目概况:****或其关联方拟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某船舶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位于**,****船厂,****基地,建筑面积合计约10万㎡。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含民用传统船舶、特种工程船舶、军用装备、游艇等建造,是国家定点保军企业。为深入了解该项目相关主体的具体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风险,拟选聘法律中****公司开展全面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服务。
2.2比选项目名称:****关于某船舶制造企业股权收购项目法律尽调专项服务选聘。
2.3比选范围:****公司****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根据要求出具相关报告等文件。
2.4服务期限:中选人根据比选人通知进场工作,在进场后20个工****公司的现场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并根据项目进度以及比选人要求完成其他报告等文件及后续专项法律服务工作。
2.5最高限价:不超过30万元(不含)。该费用为包干费用,****服务所需的差旅费、食宿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2.6服务内容:本次股权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服务工作内容包含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法律尽职调查阶段
(1)参与项目开展前期组织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制定,制作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指派****公司现场,****公司或资产进行全面法律尽职调查,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内部治理、经营合规性、资产现状、债权债务概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财务税收、主营业务及客户范围、关联交易、劳动人事、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并根据尽职调查的情况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就尽职调查中所发现的风险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或解决方案。
(2)建立工作记录、周报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在服务结束后将法律服务材料、服务工作记录等档案提交比选人。
(3)就重大问题进行专项分析,单独出具备忘录或法律分析意见。
(4)出具法律相关的风险评估及防控报告。
(5)按照比选人要求,出具项目审批流程所需法律意见书等文书。
(6)提供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其他法律服务。
第二阶段:交易阶段
(1)参与研讨交易方案,制定收购策略并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参与交易过程中的重要谈判、起草谈判和沟通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文件;起草股权收购过程中的全部内部协议和对外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收购框架协议、股权收购意向书、股权转让合同等交易文件。
(2)审查、修改本次收购过程中涉及的其他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配合办理工商变更及其他有关收并购交易的法律服务。
(3)应比选人要求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3.1资格要求
3.1.1 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10年以上,在**有常驻机构且不具有外资背景,****司法局的年度检查考核。
3.1.2 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3.1.3 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算,下同)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3.1.4 参选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选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违规操作事件的发生。
3.1.5 注册登记的专职律师人数为30人以上。
3.1.6 参选单位指派服务团队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须有至少3个制造行业企业及1个军工制造行业企业股权尽职调查的相关服务业绩。
3.1.7 指派律师团队成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国律师执业证,且至少有1名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合伙人律师,至少有2名六年以上执业经验的资深律师。
3.1.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1.9 参选单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4)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1.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
3.2业绩要求
参选单位指派服务团队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须有至少3个制造行业企业及1个军工制造行业企业股权尽职调查的相关服务业绩。
4.1请于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4日17:00将报名材料加盖参选单位公章,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彩扫)发送至邮箱****@qq.com,逾期提交作无效申报文件处理。报名资料原件在参加现场比选时提交。
报名资料为:
(1)参选报名表(附件1)。
(2)参选律所执业证正、副本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选承诺书(附件3)。
(5)符合资质条件确认表(附件4)。
比选人在确认参选单位报名成功后发送比选文件,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制作参选文件,并按照规定时间携带参选文件参加现场选聘,无需提前递交或邮寄参选文件。
4.2比选文件价格:免费领取。
5.1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5日15:00(**时间),地点:**省**市**区泰华西路交子金融梦工场﹒****中心A区A3座6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1评审地点:**省**市**区泰华西路交子金融梦工场﹒****中心A区A3座6楼。
本次比选公告****集团****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jymh.****.cn)发布。
比选人:****
地址:**省**市**区泰华西路交子金融梦工场﹒****中心A区A3座6楼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185****4128
注:如在本比选公告发布后,因计划变更等因素影响,比选人享有单方面终止比选程序的权利。
****
2026年9月28日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