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材科院四种特种油项目催化剂载体外协放大生产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材科院四种特种油项目催化剂载体外协放大生产服务 |
1.采购范围 1)催化剂载体工业放大原材料的购买,包括载体主原料、助剂及相关催化剂载体制备过程中需用的试剂材料。 2)催化剂载体工业放大实验,负责优化载体制备工艺及放大参数,考察放大过程中各因素对载体性能的影响,确定最优的放大参数。共进行3种催化剂载体放大实验。每种载体成功放大不少于6批次,每批次不高于100kg,每种催化剂载体成功放大生产总量不少于500kg。 3)完成每批原材料及催化剂载体性质分析。 2.技术要求 (1)具有贵金属催化剂载体的工业生产能力、贵金属催化剂载体制备设备及催化剂载体生产业绩,包括碾压机、挤条机、干燥带、网带窑等基础设备。所有碾压挤条干燥焙烧过程中用到的工具不能有铁锈及影响催化剂性能的杂质。 (2)具有相应分析设备,载体原材料及生产出的每批产品及时进行取样检测,并及时反馈甲方技术人员,以便及时调整生产方案。常规耗时短的分析1天之内反馈,如分析过程复杂,所需时间较长2天之内反馈。 (3)有尾气处理等环保设施。 |
2026年11月 |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加氢催化剂载体生产服务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1项(至少需体现合同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署时间)。生产的加氢催化剂载体不少于2.7吨。标书代写 3.人员要求 从事该项目关键技术人员中至少包括高级工程师1名、工程师及以上人员2名。提供人员简历。 4.本项目不允许贸易商/代理商参与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标书代写 (2)投标人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档案”的“标签”为“违规冻结”且“档案状态”被标注为“受控”的;或“供应商档案”的“标签”为“违规冻结”且“档案状态”被标注为“品类受控”,且受控品类为本次采购相关品类的; (3)投标人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管理模块”中“供应商风控管理”的“企业快捷查询”结果显示的登记状态为“存续”之外的其它情形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中国海油内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此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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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
2026-10-28 11:00:002026-11-03 11:00:00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