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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光学相干断层扫描血管成像仪统招分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将《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中序号6“合同支付方式”的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 原要求 |
变更为 |
| 中标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具发票,分签单位在收到履约保证金且全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
本项目为统招分签项目,各分签单位支付方式分别约定如下:
****医院、****医院:中标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具发票,分签单位在收到履约保证金且全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7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
****医院:中标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 3 日内提供全额发票,分签单位在收到履约保证金且收到合同全部货物起 7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合同全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100%。
|
招标文件及投标格式中涉及相关内容同步修改。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8日
无
名称:****
地址:****门市**区**路2号(天鹭大厦)
联系方式:0592-****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厦市**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楼506室
联系方式:180****169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丹
电话:180****1693
****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