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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案件,因案件需要,拟对下列事项进行鉴定:1.****商贸总部一期三标段7#、10#楼地下基础及配套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力及原因力大小;2.****商贸总部一期三标段7#楼工程分别在倾斜率3.33‰、6.22‰、7.4‰时的加固纠偏方案;3.****商贸总部一期三标段10#楼工程分别在倾斜率3.33‰、3.6‰、4.1‰时的加固纠偏方案。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自愿于2026年11月6日16:00****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本院将于2026年11月9日9:30对通过审核的鉴定机构进行摇号。
说明:1、中标机构应按有关规定收取鉴定费用,如协议收费,须在达成协议后,及时将协议收费副本或复印件送交本院;2、中标机构应在接受鉴定委托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应在鉴定期限届满前七日向本院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不得超过两次,否则视为逾期鉴定。法院对逾期鉴定的机构将视具体情形暂停委托或从信息平台内除名;3、鉴**束后,需向本院提交《鉴定报告书》7份,同时附鉴定费发票及复印件;4、鉴定人应当根据审判需要,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否则将视具体情形暂停委托或从信息平台内除名。
承办法官:周霞(0854-****659)
督办人:周娜(0854-****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