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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车载智能巡查技术和产品成果转化,现征集第一批次车载智能巡查设备生产单位。
一、资格条件
1.意向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无严重失信行为。
2.意向单位应具备车载智能巡查设备的集成、加工、生产、销售等相关业绩经验。(须提供于2023年1月以来车载智能巡查设备相关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业绩证明)。
二、申报流程
(一)意向申报。意向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资格审查及证明资料等(具体内容见附件1-2)。
(二)资格审查。我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意向单位不予通过。
(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提交至指定邮箱或邮寄送至通讯地址,我司将根据资格条件审查情况开展后续相关谈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手机:甘宏 0593-****0259。
通讯地址:**省**市**区林浦路367****广场1号楼3层****技术部。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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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