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规范项目实施管理,提升培育质量,根据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及《****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6〕290号)相关工作要求,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培育机构承担**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任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二)项目任务
培育高素质农机手48人以上。
(三)培训内容
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专业服务组织成员等,开展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含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农机安全生产、农机保养维修和主体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培训,提升关键环节农机作业水平。加强农用无人机操控安全培训,普及农用无人机病虫害防治、农情监测、播种施肥投饵、吊装吊运、药剂飘移防范等知识。
(四)实施周期
2026年11月—2027年9月,培训时间为2026年11月—2026年12月。
(五)预算金额
28.8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四)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五)具备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规范有序开展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并提供育后跟踪指导与技术服务。
(六)具有专职档案、信息管理人员和专业录像设施,真实采集培训过程数据,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按要求报送培育工作相关信息;
(七)近3年无培育任务弄虚作假、私自转包分包、安全责任事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培育资金使用规范。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机构按照要求填写《**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提供申报资料(申报资料清单见附件2),所提交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评审认定
1.初审。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2.评审。由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2026年专题班培训机构,按程序签订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培训服务协议。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5:00前,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机构将申报材料(申报书)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农业**环境与科技教育科(**市**区亭江街89号****)。加急标书代写
附件:1.**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培训承训机
构申报表
2.申报资料清单
3.**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培训承训机构遴选评 分表
联 系 人:金秋
联系方式:0838-****740
电子邮箱:****@sina.com
****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1**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wps
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wps
附件3**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培训承训机构遴选评分表.wps
以上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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