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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编号:POWERCHINA-****002-250236
一、采购条件本谈判项目****本部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设备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谈判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谈判范围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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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本部 |
| 2 |
建设地点:**回族自治区**市**区**南街459号 |
| 3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4 |
谈判人:**** |
| 5 |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
| 6 |
数量及质量要求:电梯及备品备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设备运行技术参数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
| 7 |
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电梯安装 |
2.2谈判范围: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 |
原有电梯拆除 |
原品牌为日立 层站门:14*14*14 轿厢尺寸(长*宽*高):2300mm*1600mm*1500mm 楼层:14层 |
台 |
3 |
包含原有电梯的轿厢、钢索、门套等所有(按要求将残值部分运送到指定地点,残值由我方自行处理) |
| 二 |
新电梯安装 |
有投标单位填写相关型号及参数 |
台 |
3 |
|
| 备注 |
1本次招标的电梯相应单位需具有电梯拆除及安装的资质和业绩: 2本次招标的报价需要包含原有电梯的拆除的报批手续: 3本次招标的安装完成后的特种设备检测及备案均需由供货单位完成,我方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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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范围包括:原有电梯拆除及新电梯设备的安装、调试、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保险、现场开箱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配合验收、售后服务等。要求到货后供应商派专业人员入驻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三、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提供厂家授权文件。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谈,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竞谈。
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5、供应商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具有近三年内谈判产品类似工程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不少于5项类似业绩。
6、供应商能完全满足谈判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7、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近三年内参加谈判谈判活动中,供应商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9、本次招标电梯品牌要求为优质的合资品牌:富士达、日立、三菱、奥的斯、迅达、通力。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1月02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回函确认是否参加本次谈判并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2日17时00分(**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地 址:**回族自治区**市**南街459号
邮 编:750010
联 系 人:董旭
电 话:186****9541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单位名称:****
电 话: 0951-****051
电子邮箱:****@163.com
八、纪检监督机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公司纪委办公室(0951-494088/****087)提出投诉。
2026年10月26日
1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01日17时00分前 |
| 2 |
谈判采购文件修改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01日17时00分前 |
| 3 |
报价要求 |
1、响应总报价包括原有电梯拆除及新电梯设备的安装、调试、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保险、现场开箱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配合验收、售后服务等。要求到货后供应商派专业人员入驻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2、对于供应商为实现设备的性能和为保证设备的完整性和成套性所必须发生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所有费用等,均已包含在报价中。 3、响应报价按总价万元进行报价(含相关税费)。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 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 13 %。 |
| 4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5 |
响应保证金 |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3、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阳光采购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4、保证金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 |
| 6 |
响应文件份数 |
全流程电子版,无需纸质版 |
| 装订要求 |
(1)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第五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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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履约担保 |
无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谈判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谈判。
1.1.2 谈判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谈判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谈判采购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谈判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1.3.1 谈判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连个体在本谈判项目或标段中谈判,否则各相关谈判均无效。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谈判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7)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谈判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电力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 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公告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需要踏勘现场的请联系招标负责人:董旭。****159541。
1.10响应和偏差1.10.1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谈判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2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谈判文件作出响应。
1.10.3谈判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谈判将被否决。
2.谈判文件2.1 谈判文件的组成及内容2.1.1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部分);
(7)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和要求;
(8)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若谈判文件中不同章节对同一内容叙述有差异的,性能、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谈判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向谈判人提出,要求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2天前回复。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谈判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2.4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后提出的需澄清问题,谈判人将不予解答。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2.3.1 在谈判截止时间2天前,谈判人有以书面形式修改谈判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项目法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此补充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谈判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谈判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对谈判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谈判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谈判谈判活动。
3.谈判响应文件3.1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3.1.1谈判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谈判函
(2)授权委托书
(3)谈判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谈判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技术规范书相应文件
(3)技术方案
(4)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5)售后服务
(6)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3.2 谈判报价3.2.1 供应商应按 “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修改谈判函中的谈判总报价,应同时修改谈判响应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2 报价原则
3.2.2.1 本标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报价,鼓励供应商按成本价加合理利润提出有竞争性的报价。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2.3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本标段供货范围、谈判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报价书并自行报价。除合同条件中另有规定外,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及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谈判总价应包含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保险、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场开箱检查、试验、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配合验收等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2.4谈判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3 工程量及报价计算
3.2.3.1 工程量依据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与谈判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附件等一起使用。谈判提供的图纸中所列的工程量仅是提供相关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不一致时,应以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作为报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详见第六章。
3.2.3.2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施工图工程量有差异或设计变更等引起工程量增减,丝毫不能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和降低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3.2.3.3根据谈判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应结合自身经验和工程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工程量清单项目中人工、材料及机械套班的消耗量,充分考虑工程量清单中未列但施工中应有的工艺工序等,结合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自行计算本标段综合单价、合价和总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供应商还应填报谈判报价汇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谈判总报价。若供应商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视为此项目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谈判总报价内。
3.2.3.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谈判截止时间前28天(基准日期)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
3.2.3.5供应商在谈判报价中必须详细、合理地按谈判文件要求填报本标段供应商采购主要材料分析表。无论供应商填报的本标段供应商采购主要材料分析表(包括规格、型号、数量)是否完善齐全,除谈判人采购材料外为完成本标段工程所需的其它全部材料均由供应商供应,并被视为已包含在谈判报价中。
3.2.3.6 谈判报价时,供应商所填写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市场风险系数,均被视为已包含在谈判报价中。
3.2.3.7 供应商应保证其报价是合理的,如工程量清单任何一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时,谈判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有权对谈判价格偏离过大的项目进行调整。
3.2.3.8 当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调整谈判总报价时,如未同时调整谈判综合单价,谈判人按平均增减幅度考虑。
3.2.4本工程不保证有效标中的最低价中标。
3.3 谈判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的,应相应**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谈判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3.4.1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谈判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
(2)在合同谈判时,预中标供应商不履行谈判承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资格声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资信等级证书、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填写在业绩汇总表,业绩的证明材料附在表格后面。
3.5.4 “试验检验”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6 备选谈判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谈判方案。
3.7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3.7.1谈判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与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谈判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谈判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4谈判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5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6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7本次谈判须提供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数量及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与纸质版需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格式为可编辑的Word“*.doc”、“*.docx”或Excel“*.xls”、“*.xlsx”。
4.谈判4.1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密封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包装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封包内。
4.1.2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它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注标记的纸质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4.2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4.2.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4.3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谈判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谈判人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要求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谈判人代表(单位,职务,姓名);介绍本次谈判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谈判分标情况和参加谈判的单位情况;
(4)谈判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谈判工作纪律;
(6)主持开标:
A、请参加谈判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标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按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标,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标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标:按照签到顺序,采用“一对一”的开标方式,开标后供应商均有一次澄清报价。开标过程根据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核对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E、开标完毕,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同时请谈判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及监督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标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供应商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5.3 开标异议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来,谈判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谈判****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谈判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谈判、评标以及其他与谈判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程序及内容6.4.1谈判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6.4.1.1谈判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等方面是否满足谈判资格的要求。
6.4.1.2算术错误修正---谈判报价及报价组成表有计算或汇总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谈判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谈判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谈判总报价。
(3****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谈判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6.4.1.3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担保或者所提供的谈判担保有瑕疵不被谈判人所接受的;
(3)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谈判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谈判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谈判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谈判文件要求的;
(10)纠正谈判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谈判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谈判总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谈判响应文件重大偏差。谈判人允许谈判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6.4.1.4谈判响应文件澄清
(1)谈判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委员会负责人确认后发出。
(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6.4.2谈判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与打分排序。
6.4.3评标结果
6.4.3.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并按照标段推荐入围供应商,具体的入围供应商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4.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谈判人提交评标报告。
7.合同授予7.1行贿犯罪查询
供应商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上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若在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具体年限及适用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 中标候选人公示
谈判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4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谈判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如果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给定的地点和期限日期前往合同谈判或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人的资格,谈判保证金也将被没收,谈判人将授予排序中的下一个供应商作为中标人。
7.5 履约担保
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四章中“合同条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谈判人提交履约担保。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谈判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谈判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谈判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谈判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谈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谈判人向中标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谈判和不再谈判开标后供应商少于3家,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评议可决定重新谈判或转为竞争性谈判;当供应商只有1家,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评议可决定重新谈判或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8.1 重新谈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人将重新谈判:
(1)谈判截止时间止,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足三家,且属于“依法必须谈判类采购”项目的;
(2****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谈判的。
8.2 不再谈判重新谈判后,供应商仍少于3****委员会评审后所有谈判被否决的。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谈判截止时间止,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只有两家且为“固定资产类采购”或“普通类采购”的,经谈判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重新谈判。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谈判截止时间止,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只有一家且为“固定资产类采购”或“普通类采购”的,经谈判机构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或重新谈判。
9.纪律和监督9.1 对谈判人的纪律要求谈判人不得泄露谈判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谈判人串通谈判,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谈判或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谈判谈判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察审计法务部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监督电话:0951-****192 ****036。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谈判本谈判项目是否采用电子谈判谈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A)半流程:供应商按照本章节3.7的要求编制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节4的要求进行密封、标识、递交、修改与撤回。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现场开标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B)全流程:供应商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谈判管家、CA证书插件等谈判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开标后在谈判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委员会****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审备案。
2.4****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小组,****委员会服务。
3.2****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谈判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谈判响应文件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谈判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若谈判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谈判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谈判总报价为准,改正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谈判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谈判”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担保或者所提供的谈判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谈判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谈判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谈判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谈判文件要求的;
(10)纠正谈判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谈判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谈判总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谈判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谈判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谈判响应文件澄清
2.1谈判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谈判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谈判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供应商商务部分、技****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谈判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谈判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谈判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谈判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2.4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根据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检查,若功能缺失或非主要指标(指没有打“*”的)不达标,每一项增加谈判报价的0.5%。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技术部分权重为40%,商务部分权重为10%,评审价格评分权重为50%。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为考虑技术、商务、价格权重后的综合得分。
谈判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50%+商务部分得分*10%+技术部分得分*40%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谈判响应文件被“否决谈判”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六、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向谈判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本办法向谈判人推荐二/三名中标候选人,交谈判人定标。
谈判人根****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谈判人不保证最低谈判报价中标,也不对未中标原因进行解释。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100分 权重50%)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一 |
评标价 |
100 |
一、评审基准价确定: 1、以各供应商评审价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 二、得分: 1、评审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 2、高于评审基准的,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扣 1 分(不足1%的部分按直线插值法计算); 备注:本次评标办法为直线插值法。 |
| 合计 |
100 |
||
表2: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满分100分 权重10%)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一 |
响应文件完整性、响应性 |
20 |
谈判保证金、响应文件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完整性、评审因素简述表、投标文件格式规范,对合同主要条款(付款条件、供货工期、质量保证期、违约赔偿、其他合同条款)响应情况。优(1620 分):文件编排规范完整,签字盖章齐全,保证金、有效期满足要求,完全响应合同全部条款,无偏离;良(915.9 分):文件基本完整,存在非关键性漏项,无重大合同条款偏离;一般(58.9 分):文件编排有序,但存在较多内容缺漏,存在少量非实质性条款偏离;存在重大不响应、关键资料缺失本项不得分。 |
| 二 |
业绩及投运评价 |
20 |
评审供应商近 3 年办公楼 / 商用电梯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电梯数量页、签字盖章页),无有效合同证明不计入业绩。优(1620 分):同类办公楼电梯项目业绩多,项目规模大,履约情况好;良(915.9 分):具备一定同类电梯业绩,项目规模中等;一般(58.9 分):仅有少量同类业绩,或以住宅电梯业绩为主。 |
| 三 |
财务状况 |
15 |
依据供应商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优先),从企业营收、资产负债、偿债能力横向对比。优(1215 分):财务状况优良,经营稳定,偿债能力强;良(811.9 分):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亏损;一般(57.9 分):财务一般,存在一定经营压力。 |
| 四 |
商务部分偏差 |
15 |
对照谈判文件商务要求,核查交货期、质保期、付款、违约责任等商务偏离,无负偏离优先。优(1215 分):无商务负偏离,全部商务要求完全响应;良(811.9 分):仅有少量非实质性商务负偏离;一般(57.9 分):存在较多非实质性商务负偏离;存在实质性负偏离按谈判文件规定处理。 |
| 五 |
报价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
15 |
评审报价清单完整性,电梯设备费、安装费、运输费、辅材费、检测验收费、质保期服务费等分项报价是否齐全,有无缺项漏项,报价逻辑是否合理,有无异常低价。优(1215 分):报价分项齐全完整,明细清晰,报价合理无异常;良(811.9 分):报价基本完整,个别小项缺失,报价无明显不合理;一般(57.9 分):报价缺项较多,部分分项逻辑存疑。 |
| 六 |
****银行信誉 |
15 |
依据银行资信证明、信用报告,同时参考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记录进行横向对比。优(1215 分):银行资信良好,无失信、重大行政处罚记录;良(811.9 分):资信情况较好,无严重失信记录;一般(57.9 分):资信一般,存在一般信用瑕疵。 |
| 合计 |
100 |
||
表3:
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100分 权重40%)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1 |
电梯设备性能证明文件 |
5 |
核查电梯型式试验报告、检测证书、产品样本等证明资料完整性、有效性。最优得 5 分;资料齐全但部分参数佐证一般得 3 分;关键证书缺失、证书无效得 0 分。 |
| 2 |
总体技术实施方案 |
15 |
包含电梯整体制作实施方案、现场安装实施方案。 ①方案满足办公楼使用场景、谈判文件全部技术要求,方案针对性强、完整合理最优得 5 分;方案基本满足得 3 分;不满足得 0 分。 ②主要材料、附件选型,材质性能符合办公楼高频使用需求,选型优质最优得 5 分;基本满足得 3 分;不满足得 0 分。 ③工厂制造装备、加工工艺、执行标准,工艺流程成熟先进最优得 3 分;工艺基本成熟得 2 分;工艺简陋得 0 分。 ④供货范围、生产计划、交货进度安排清晰合理最优得 2 分;计划基本可行得 1 分;计划混乱不可行得 0 分。 |
| 3 |
电梯主要性能参数 |
10 |
针对办公楼电梯的载重、速度、平层精度、噪音、能耗、开关门灵敏度、运行舒适感等核心技术参数对比评审。全部参数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综合性能最优得 10 分;参数满足谈判文件要求,部分指标有优势得 8 分;参数仅满足最低要求得4 分;关键参数不满足按废标处理,不与参与后续评标。 |
| 4 |
曳引机制动器 |
10 |
针对投标人所提供产品曳引机制动器性能进行评审,满足下列任意一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1.曳引主机制动器经过耐久测试,达到≥2000万次的,得5分; 2、轿厢内加载至280%额定荷重量(或以实际达到为准)并保持180分钟,主机制动器各部件完好,曳引轮不转动、轿厢未发生明显位移,钢丝绳未打滑,制动器可保持良好的静态制动性能的,得5分。 *须提供由CMA及CNAS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试验报告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5 |
控制柜 |
10 |
针对投标人所提供产品控制柜性能进行评审,满足下列任意一项要求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1.为保障电梯能够稳定持续的运行,所投产品控制柜电压能够允许在额定电压±20%波动,且在±20%电压下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得5分: 1)轿厢运行速度 使用调压装置对电梯控制柜分别施加额定电压的±20%进行供电,载有 50%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向上和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和减速段)时的速度, 对比额定速度,速度偏差需要≤2.5% 2)运行噪声 使用调压装置对电梯控制柜分别施加额定电压的±20%进行供电,采用 GB/T 10059 中 4.2.5 规定的方法,检测的乘客电梯机房内平均噪声值(驱动主机噪声值)、开关门噪声值、轿内运行噪声值应当分别不大于70dB(机房),53dB(开关门),45dB(轿内) 3)曳引驱动和强制驱动电梯加、减速度 使用调压装置对电梯控制柜分别施加额定电压的±20%进行供电,采用 GB/T 10059 中 4.2.2 规定的方法,测得的乘客电梯起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度最大值不大于0.75 m/s2 4)曳引驱动和 强制驱动电 梯轿厢振动 加速度 使用调压装置对电梯控制柜分别施加额定电压的±20%进行供电,采用 GB/T 10059 中 4.2.6 规定的方法,测得的乘客电梯轿厢振动加速度应当符合:垂直方向:A95峰峰值≤0.06m/s2,水平方向:A95峰峰值≤0.02m/s2 5)超载运行试验 使用调压装置对电梯控制柜分别施加额定电压的±20%进行供电,轿厢内载有 110%额定载重量的载荷,启动-全程运行-停止-正常开关门,连续正常运行 200 次,电梯应当无故障。 为保障电梯控制系统在复杂恶劣工况下稳定可靠运行,避免因雷击浪涌、电磁干扰引发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所投产品控制柜,浪涌抗扰度测试满足≥30KV的,得5分。 *须提供由CMA及CNAS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试验报告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6 |
其他主要元器件及主材配置 |
10 |
评审门机、安全部件、导轨、轿厢装饰等核心部件品牌、规格档次,优先考察原厂原装配置。全部核心部件为一线原厂配置,配置档次最优得 10 分;主要部件满足要求,部分部件为知名品牌得 8 分;配置仅达到最低标准得 4 分;关键部件不满足要求得 0 分。 |
| 7 |
试验、检验保障能力 |
10 |
考核工厂出厂试验设备、出厂检验流程,进场及安装后检测方案。试验检验体系完善,检测手段齐全,检测方案完整最优得 10 分;检验条件基本齐全,方案较完整得 6 分;检验方案简单、缺少关键检测项得 0 分。 |
| 8 |
技术服务方案 |
10 |
包含安装期间技术支持、技术资料交付(图纸、说明书、合格证)、资料交付进度、技术交底等内容。技术服务方案完善,资料齐全、交付节点明确最优得 10 分;方案基本完整,资料能够满足使用得 6 分;方案缺少关键技术资料得 0 分。 |
| 9 |
供货保障、运输及安装保障方案 |
10 |
评审生产供货保障措施、设备运输防护方案、现场安装组织、安全防护、成品保护方案可行性。供货保障有力,运输、安装方案完整合理最优得 10 分;方案基本可行得 6 分;方案简单,保障措施缺失得 0 分。 |
| 10 |
技术条款偏离情况 |
10 |
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核查技术正偏离、负偏离情况。无技术负偏离,存在部分正偏离最优得 10 分;无重大负偏离,少量非关键负偏离得 6 分;存在多项非关键负偏离得 2 分;存在实质性技术负偏离按谈判文件规定处理。 |
| 合计 |
100 |
||
1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市**区**南街459号
卖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方与供应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部电梯设备谈判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2.货物及数量
2.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及甲方通知要求,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全部设备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2.2 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详见合同附表。
2.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2.4 第 2.2 款附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是根据工程图纸和工程业主书面指令要求计算的货物需用量,最终以甲方、乙方以及工程监理、业主(如有)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合同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货物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多余货物由甲方退还给乙方,且不承担退货费用,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补足货物,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具体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3.质量要求
3.1 本合同项下的供应货物均应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3.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要求,二次设计后的图纸及供货数量需经现场确认后方可安排生产。
3.3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4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技术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的货物均应为完整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的、可靠的,功能符合该货物的要求,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均为原厂产品。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3.5货物须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电站并网服务指南中要求的所有设备技术参数;提供指南中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配合完成并网及验收相关工作(不仅限于技术协议书内要求范围)。
3.6中标通知书、技术协议确认后5天内提供设备技术资料、图纸。
3.7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完全响应谈判文件和技术协议书要求的全部内容。
4.质量保证期
4.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并移交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移交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2年。使用年限不低于30年。
4.2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 2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 3 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甲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6个月。
4.4 质量保证期后仍应承担售后有偿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的要求。
4.5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及甲方向工程监理、业主报验的材质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5.价格
5.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5.2 本合同货物单价固定,具体单价细目详见合同附表 。
5.3 合同总金额:总价 元(大写: 元整)不含税总价 元,税费元。
上述合同总金额是依据甲方在 5.2 款附表中明确的数量计算得出的总价。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甲方、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5.4 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局限于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保险、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场开箱检查、试验、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配合验收等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如需专项报审和送检,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报审和验收通过。还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5.5合同价格只有甲方的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公章后才能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6支付(甲方有****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信用证、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等供应链金融方式及其他方式付款,由此产生的贴现息均由乙方承担。(若与卖家无法协商再另行修改)
6.1乙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2付款比例:
6.2.1到货款:设备到货、开箱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以下资料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到货设备价款的60%。
(1)提交已到货设备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乙方代表签署的己开箱验收设备合格证书;
(3)财务收款收据。
6.2.2投运款:在设备安装完成,单机调试合格后,性能试验完成并通过360小时试运后,业主已经签发了最终验收证书后,乙方开具设备价款30%收据,甲方支付至设备价款的90%。
6.2.3剩余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支付时提供等额财务收据。
质保期满2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
6.3若遇业主工程款支付延迟,则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的时间顺延,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延期利息。
7供货时间
乙方需在5月10日前将调试完毕的设备发至预制舱厂家进行安装,预制舱厂家5月15日前需将设备送到项目现场。实际供货日期以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实际情况出具的书面需求计划为准,分期分批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现场。
8交货地点
8.1 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货至 工程现场或甲方指定点。甲方派员与乙方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尚未开箱的清点箱件数),由甲方收货员签署暂收货物数收条(此收条不作为验收、结算依据)后,由乙方填署《工程物资采购供应验收合格清单》(附件)并提供随件(机)质量证明、技术说明等文件,在商定的时间内,由甲方、乙方、(如有工程监理、业主)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等条件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四(/双)方人员共同在该表上签署日期及姓名后作为价款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8.2现场交接试验,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8.3 交货时甲方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9供货方式
9.1 乙方必须配合全部工程的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存放要求,供货时间可能在工程进行中适当修订,甲方应在计划修订后 2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计划,以甲方说明的次序方式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供应货物,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供货准备时间。
9.2 除 9.1 款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进场计划”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9.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乙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乙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24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当前市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2)甲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3)并收取此部分实际费用的4%的服务费用。
如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工期延误损失及对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9.4 甲方需要货物数量多于上述数量时,乙方同意积极配合进行生产、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以满足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且单价以本合同确认价为准。
9.5 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9.6 乙方被认为已经对工地现场的交****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9.7 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配合卸车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9.8 乙方装车、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9.9 乙方装车、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要求不合格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9.10 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11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0 双方负责代表
10.1 甲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其现场负责收货及验货代表。乙方须将货物运至工地交甲方现场代表签收确认方为有效。
10.2 乙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其供应货物及办理有关验货、支付事项的代表。到货数量及质量验收须由乙方代表与承包人代表共同签署确认方为有效。
10.3 合同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保证双方货款顺利交接。
11 包装 (可视情况选择适用)
11.1 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因产品是现场安装,必须在包装上明确货号(根据不同的设备分别包装,包装物注明规格、型号及使用部位),包装物不回收。
11.2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并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11.3 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11.4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
12 检验
12.1 产地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乙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制造商标准和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附于货物包装。
12.2 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甲方**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按合同第3条质量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如货物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要求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现场交接试验:由甲方**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按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对货物进行交接验收,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以下第 17 条。
12.4 过程检验: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以下第 17 条。
13 监造
乙方有配合甲方监造的义务,应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派出设备监造人员驻厂监造,乙方需为监造人员提供下列方便:
(1)提前7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甲方及其监造代表。
(2)甲方监造代表有权通过乙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乙方与合同设备****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对于检验记录,如甲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乙方应提供。
(3)乙方应向甲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14 权利瑕疵担保
14.1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4.2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5 保险
15.1 甲方要求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5.2 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15.3 乙方应及时将购买保险的保单交由甲方备查。
16 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6.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6.2 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16.3 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6.4 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6.5 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16.6 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6.7 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7违约
17.1 逾期违约: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
17.1.1支付误期违约金:若乙方未按节点完成设备交货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交货未超过5天的,不予考核,延迟交货超过5天的,违约金额按第6天起每延迟一天按10万元计,若在2023年10月30日仍未完成设备交货的,且最终造成2023年12月25日未完成全站受电的,违约金额按照合同总价的10%计算,并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直接损失。逾期违约金在到货款中进行相应扣减。
17.1.2 支付技术服务违约金:乙方应在甲方通知需提供技术服务时间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若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违约金比例为:每推迟 1 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按日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并承担因推迟技术服务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
17.1.3终止合同:在甲方确认乙方严重违约并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情况下,或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或迟延时间达10天以上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甲方退货给乙方,乙方承担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同时承担因此造成的误工费、退运费。
17.2 质量违约: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达标现象,有权邀请****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合同金额(含增值税)5%的违约金索赔/退货,由此产生的检验费、误工费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如在运行过程中,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导致业主方要求更换其他品牌的设备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进行更换,更换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7.3发票违约: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税收损失;乙方提供的发票经税务部门检查为假发票,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真实符合要求的发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税收损失。
17.4在使用期内,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影响项目运行安全,经工程业主要求及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甲方指定品牌产品,并承担所有费用。
18 缺陷索赔
18.1 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8.2 乙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对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8.2.1 乙方同意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把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负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工期延误损失导致工程业主向甲方的索赔等。
18.2.2 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8.2.3 更换有缺陷的部分货物、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8.3 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28 日内乙方未能予以书面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 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9 合同变更
19.1 甲方在该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以前,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变更为基础,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9.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甲方评价,甲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21 不可抗力
21.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21.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4 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 10 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2 争议解决
合同双方履约过程中产生纠纷,需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双****委员会进行仲裁。
23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和保密
23.1 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内。
23.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22.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除合同本身以外,第 22.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24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25 其他约定事项:
25.1 特别约定事项:
25.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25.3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25.4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
25.5 附件:本合同所有附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买 方 |
卖 方 |
||
| 名 称: |
**** |
名 称: |
|
| 电 话: |
0951-****081 |
电 话: |
|
| 地址: |
**市**区**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
通讯地址: |
|
| 开户行: |
农行****支行 |
开户行: |
|
| 帐 号: |
291********012037 |
帐 号: |
|
| 税 号: |
916********684750R |
税 号: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1
附件一:供货范围
1、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 一 |
原有电梯拆除 |
原品牌为日立 层站门:14*14*14 轿厢尺寸(长*宽*高):2300mm*1600mm*1500mm 楼层:14层 |
台 |
3 |
|||
| 二 |
新电梯安装 |
有投标单位填写相关型号及参数 |
台 |
3 |
|||
| 备注 |
1本次招标的电梯相应单位需具有电梯拆除及安装的资质和业绩: 2本次招标的报价需要包含原有电梯的拆除的报批手续: 3本次招标的安装完成后的特种设备检测及备案均需由供货单位完成,我方配合 |
||||||
2、主要外购元器件清单(单套量)
| 序号 |
设备或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套)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3、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清单
| 序号 |
名 称 |
型号和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注:随机备品备件归甲方所有,不得等同于质保期内所需备件
3、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谈判方填写)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注:应提供专用工器具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附件二
质量保函
编号:
致:
鉴于******(下称“卖方”)与贵方于 2024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下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卖方需向贵方提交质量保函。
根据保函申请人 的申请,我行(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 人民币(币种)(大写)的质量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且符合本保函约定的,保证人将在收到索赔文件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向受益人付款。索赔文件约定如下:
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函编号并申明如下事实:
(1)卖方未履行合同约定;
(2)卖方提供产品或服务在合同保质期内所出现的质量问题。
2.本保函正本原件。
3.为确保索赔文件的真实性,索赔文件须经受益人开户行确认签字、盖章真实、有效并经其于本保函失效前送达至保证人,寄送地址为。
二、保证人的担保责任/担保金额将随着卖方的履约或保证人的赔付而相应递减。
三、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四、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五、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于 年月日失效。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正本原件退回保证人,但无论是否退回,本保函均自失效日起视为自动失效,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和义务自动解除,保证人对收到的任何索赔请求均不承担付款责任。
六、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法院提起诉讼。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供应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
****始终坚持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业务。同时也要求有意与****进行**的每一个供应商、制造商、承包商和分包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在申请或响应****的邀标,提交谈判书时确认始终遵守如下准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谈判书、邀标文件、正式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和协议所涉及国家(地区)适用的反垄断或不正当竞争法。
二、遵守商业道德
严格遵守公平、诚实、正直的商业道德标准开展业务。
1.公平贸易惯例。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进行串通谈判、价格歧视、不正当竞争、共谋****贸易行为。
2.人际关系和沟通。供应商及其代表在与****现有或拟议的业务关系中,应避免人际关系、交流沟通中出现以下不道德行为。
不得怂恿、利用****现任及前任雇员披露或提供其在****任职期间的任何商业秘密、专有或其他受限信息,以获得商业利益或使任何第三方受益为目的,影响或损害****的现有或拟议商业交易。
不得雇佣、聘用****的现任雇员及其子女或亲友,获得其服务或允许其收购供应商的任何所有者权益。不得雇佣、聘用自****离职两年内的前任雇员。
3.贿赂和回扣。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向****雇员支付、出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资产、服务、特权和利益等形式的贿赂及回扣。
4.礼品和款待。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给予****雇员礼品、小费或提供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和观光旅游活动。符合商业惯例的礼节性小礼品除外,如价值较低的印有供应商logo的办公用品、茶杯等。
三、监督与处罚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上述行为准则,并确保参与或支持****项目、工作、合同、协议的所有雇员知晓并遵守本准则,对其行为负责。
2.供应商应定期进行本准则执行情况的内部检查和审计,保留好内部审查记录,并根据****的要求提供这些证据。****通过现场设施检查、问卷调查、审查公开信息或其他措施进行定期评估考核,以确保符合本行为准则及适用要求。基于考核结果,****保留取消任何潜在的供应商的资格或者终止与违反本行为准则的现有供应商的任何关系的权利,或用于限制供应商从****获得新的商业机会。
3.本准则的实施是****和供应商双方的共同责任。供应商应在获悉任何实际或潜在违反本行为准则的行为后及时向****纪委报告,并提出纠正和补救计划,配合****进行询问或调查。****纪委邮箱:****@126.com 电话:0951-****192 0951-****087。
四、签署和提交
本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必须由法人代表或经授权的代理人在提交谈判书时签字确认,并作为谈判书的一部分(如果中标,将作为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协议的一部分)。
本人代表__ __在此确认并同意,严格遵守****供应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并确保__ _的所有雇员、代表在向****提交谈判书以及履行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时知晓并遵守上述准则。
签署单位:(公章)
授权签署人签名:
日期:
(项目名称)
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谈判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谈判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
三、技术方案
四、工厂检验项目及标准
五、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六、售后服务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1
开标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套 |
谈判总报价 |
质量标准 |
交货期 |
质保期 |
付款方式 |
备注 |
| 1 |
电梯 |
1套 |
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
||||||
| 合计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致: (谈判人名称)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并承诺如下:
1. 所附谈判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供应的服务谈判总价为______ [人民币,大写谈判总价],在谈判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本谈判单价固定不变。
2.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的具体规定与谈判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货物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货物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谈判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的澄清资料和补充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谈判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天。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谈判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其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6. 谈判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谈判或收到的任何谈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谈判响应文件副本中采用复印件。****银行凭证复印件。
谈判保证金退还信息:
****银行账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 传 真 |
网 址 |
|||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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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号 |
||||
| 注册资金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后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后应****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同类型设备业绩请排列在前面。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应附: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供应商近3年内有无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仲裁、诉讼案件。如无请注明无;如有请按年序例出案(事)由、处罚或仲裁、裁定、调解或判决结果,并附处罚或仲裁、裁定、调解或判决法律文书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
1、要求
1.1 供应商报价表中的设备分项内容和序号必须与供货范围中分项内容和序号相一致。
1.2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 如果单价同数量的乘积与总额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格中体现。
1.3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如有进口部件,进口部件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4设备分项价格表格备注栏中,不能出现“免费”。
1.5每项国内外购部件以及每项进口部件应含在报价总表中。
1.6供应商推荐的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价格表(提供至少三个厂家价格),进口部件价格表(按谈判人开列的部件报价,但供应商可不限于此),供应商应以该两表中外购部件或进口部件的最高价进入谈判总价,并在备注中注明,但最终选择权在谈判人。
1.7 供应商为谈判设备而投入的前期费用、设计费用、培训费用、为需方提供技术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和技术资料费用等应包含分项报价中。
1.8 谈判报价的有效期与谈判有效期相同。
1.9 报价应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和日期。
1.10 谈判报价总价中不包括推荐备品备件。推荐备品备件是指供方推荐的满足合同设备从设备投运到第一次大修(包括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
1.11分项报价电子版必须使用可编辑的文档格式,按照规范要求逐项报价(根据经验增加的列在最后);
1.12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但技术规范中要求必须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等,供应商须承诺报价中已包含。
1.13备注:
1.13.1辅机设备中的主要配套设备必须提供3家以上厂商供业主确认,并单独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总报价。
1.13.2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
1
5.1 报价表
5.1.1报价汇总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综合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 一 |
原有电梯拆除 |
原品牌为日立 层站门:14*14*14 轿厢尺寸(长*宽*高):2300mm*1600mm*1500mm 楼层:14层 |
台 |
3 |
|||
| 二 |
新电梯安装 |
有投标单位填写相关型号及参数 |
台 |
3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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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招标的电梯相应单位需具有电梯拆除及安装的资质和业绩: 2本次招标的报价需要包含原有电梯的拆除的报批手续: 3本次招标的安装完成后的特种设备检测及备案均需由供货单位完成,我方配合 |
|||||||
备注:
1、报价要求:综合单价里包含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保险、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场开箱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配合验收、售后服务等由乙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要求到货后乙方派专业人员入驻现场进行安装及调试。
2、交货要求: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0%)提供给甲方。
3、付款方式支付:(甲方有****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信用证、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等供应链金融方式及其他方式付款,由此产生的贴现息均由乙方承担)
(1)到货款: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提供给甲方,甲方在货到现场后2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货款;
(2)投运款:合同设备在完**装并安全试运行3个月后(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甲方在一个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
(3)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2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
或质保期一年后乙方提供给甲方合同总价10%的1****银行不可撤销的质量保函后(格式见附件2),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货款。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设备运行技术参数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5、交货日期:2026年11月30日前供货完毕并完**装及调试。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5.1.2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外购主要材料(包含在总价中)
5.1.2.1必需的专用工器具及备品备件
| 序号 |
名 称 |
型号和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生产厂家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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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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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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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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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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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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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旧物资回收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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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方需提供投标设备中需要投标方自行回收的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设备附属的包装箱、防护设施、气体和液体压力容器外壳、设备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白名单清单,对于投标方所提供的白名单之内的废旧物资,投标方负责相关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对于投标方所提供的白名单之外的废旧物资,处置权归招标方所有。 |
|||||||
5.1.2.2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制造厂 |
规格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5.1.2.3外购主要材料及零部件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厂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1
|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谈判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谈判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书进行响应、编制。
三、技术方案供应商应提供与谈判文件技术部分相对应的详细和清晰的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数据及图纸等,以便能够与本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进行完整和确实的比较。这些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应详细说明设备的特点,同时对与技术规范有偏差之处应清楚地说明,除非经谈判人同意,入围后设备的设计应按照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数据进行。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1、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日至每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间隔。具体时间由供应商填报,且不超过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最迟交货期。
最迟交货期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最迟交货期 |
供应商应参照以上最迟交货期填写以下表格:
1.1 设备交货进度表如下:
|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
发运地点 |
设备 |
设备 |
||||
| 数量 |
重量 |
交货时间 |
重量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 1 |
||||||||
| 2 |
||||||||
| 3 |
||||||||
| 4 |
||||||||
1.2 专用工具交货进度表
|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
发运地点 |
设备 |
设备 |
||||
| 数量 |
重量 |
交货时间 |
重量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 1 |
||||||||
| 2 |
||||||||
1.3 随机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
发运地点 |
设备 |
设备 |
||||
| 数量 |
重量 |
交货时间 |
重量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 1 |
||||||||
| 2 |
||||||||
1.4 推荐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
发运地点 |
设备 |
设备 |
||||
| 数量 |
重量 |
交货时间 |
重量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 1 |
||||||||
| 2 |
||||||||
1.5 进口件交货进度表
|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
发运地点 |
设备 |
设备 |
||||
| 数量 |
重量 |
交货时间 |
重量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 1 |
||||||||
| 2 |
||||||||
六、售后服务
请详细提供设备在质保期及运行期间的服务范围、责任及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图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