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市市场监管食品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包五),项目采购的所有设备均非医疗器械产品,详细要求见技术规格。
二、相关标准: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用途 |
技术参数 |
数量 |
预算 /万元 |
是否需要与lims系统对接 |
备注 |
| 1 |
气相色谱-高分辨率质谱仪 |
样品中农兽药残留、污染物分析 |
1技术指标 1.1工作条件 1.1.1电源:220V,50Hz。 1.2总体性能 1.2.1气相色谱仪和Q-TOF质谱仪为同一品牌。GC操作参数由Q-TOF软件提供和控制。采集软件在GC和Q-TOF之间实现无缝通信。 1.2.2保留时间重现性≤0.008% 或≤0.0008 min。 1.3气相色谱仪 1.3.1柱箱 1.3.1.1操作温度:室温以上4C ~450C,不低于19梯度/20平台程序升温。 1.3.1.2升温速率:升温速度≥120C/min,以≤0.01 C /min增加。 1.3.1.3降温速率:从450C降至50C≤250秒 。 1.3.1.4 控温准确性:≤0.01℃。 1.3.2分流/不分流毛细管柱进样口 (带电子气路控制) 1.3.2.1可编程电子参数设定压力、流速、分流比。 1.3.2.2使用温度≥400C。 1.3.2.3压力设定精度:0.001psi。 1.3.3多模式进样口 (带电子气路控制)。 1.3.3.1可编程电子参数设定压力、流速、分流比,电子流量控制隔垫吹扫,最大压力可到100psi。 ▲1.3.3.2最高使用温度450C,采用液氮可冷却至-160C或干冰冷却可至-70C。 1.3.3.3进样口可以程序升温阶数≥10阶,升温速率≥900C/min。 1.3.4三合一多功能进样系统 1.3.4.1 液体进样 1.3.4.1.1 液体进样量范围:2-500μL。 1.3.4.1.2 样品瓶位数:≥155位。 1.3.4.1.3 进样量线性:≥0.99 。 1.3.4.2 顶空进样 1.3.4.2.1顶空样品处理量:≥45位10/20mL样品容量。 1.3.4.2.2 至少包括6位加热搅拌器,温度控制范围:35~200℃,1℃温度增量。 1.3.4.2.3顶空注射器加热温度:40~150℃。 1.3.4.3固相微萃取 1.3.4.3.1样品处理量:≥45位10/20mL样品盘。 1.3.4.3.2配置EPC控制的干吹模块,实现萃取头惰性气体自动吹扫。 1.3.5全二维固态热调制器 1.3.5.1功耗:≤220 W。 1.3.5.2冷区温度:-50℃~9℃,数字设定,支持多阶程序升温。 1.3.5.3热区温度:50℃~320°C,数字设定,支持多阶程序升温。 1.4嗅闻仪 1.4.1加热系统控温范围:50℃~350℃,控温精度要求≤0.1℃。 1.4.2能加热保温传输,实现同时平行检测。 1.4.3加湿系统湿度可调。 1.4.4独立的混合腔,可加热。 1.5质谱部分 ▲1.5.1质量分析器:具备整体式控温石英镀金双曲面四极杆及真空夹套的低膨胀系数飞行管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 ▲1.5.2石英镀金共轭双曲面四极杆,能独立温控,最高≥190C。 1.5.3具有GC TOF和MS/MS功能,碰撞池采用线性加速、高压碰撞六极杆碰撞池设计 。 1.5.4碰撞池以氮气和氦气(4:1)为碰撞气。 ▲1.5.5质谱采集范围:20~2845 m/z,且与采集速率无关。 ▲1.5.6分辨率:≥****@271.9867 m/z。 ▲1.5.7采集速率:1~50谱图/秒,且与分辨率无关。 ▲1.5.8 谱内动态范围:5个数量级。 1.5.9离子源:多功能高效电子轰击源(EI源),非涂层,采用完全惰性的材料制成。无需更换离子源可实现标准电离和等效于PCI的低能量EI电离两种模式的切换。 1.6数据处理系统 1.6.1 气相色谱 ,质谱,质谱工作站之间的数据传输全部由内置的网卡实现。 1.6.2 软件具备中、英文两种软件。 1.6.2.1 调谐:具备群集自动调谐功能。 1.6.2.2 数据分析软件应包括常规数据和符合EPA要求的专用环境数据处理等多种分析模式,且均能独立工作。 ▲1.6.2.3 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专用PAFS数据库,且PAFS数据库≥170种。 1.6.3具备化学计量学软件平台,可用于任何基于质谱的差异分析,以确定两个或更多样品组和变量之间的关系。软件可用于 GC/MS、LC/MS和 ICP-MS 数据分析。(需提供官网链接及图片) 1.6.4能够实现痕量短链氯化石蜡准确定量分析,各化合物定量限小于3.10 pg/μL。 ▲1.6.5高分辨农药库:具备≥650种农药高分辨数据库(依据国内外主要农药残留限量法规清单) ,并且含有色谱和质谱条件、保留时间和理论的质谱图。 1.6.6包含GB2763中超过200种以上农药数据库(需提供证明材料)。 1.6.7提供高分辨农药库筛查方法,可实现一次进样,筛查大于380种农药品种(需提供证明材料)。 2配置要求 2.1氮气发生器:1套,≥24升/分钟 。 2.10仪器配套数据控制器1台:为本仪器配套专用数据处理主机,用于仪器控制、谱图采集、数据计算、方法存储、报告输出、LIMS 系统对接,不可脱离本仪器独立作为办公计算机使用,****工作站软件安装、稳定连续运行要求。配置要求:CPU≥i7,内存≥64GB,硬盘≥2TB固态硬盘+ 4TB机械硬盘,显示器:≥23.8 英寸,接口满足仪器通讯协议(USB / 网口等),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具备原厂质保,与仪器同步供货、同步安装调试、同步验收、同步质保。 2.3仪器配套数据输出装置1台:高速激光双面打印,最高分辨率:1200×1200dpi,内存512 MB ,黑白打印速度:40页/min,月打印负荷100000页,鼓粉一体,硒鼓寿命:1万页以上。 2.4气相色谱仪主机1台。 2.5分流/不分流进样口1套。 2.6多模式进样口1套。 2.7三合一多功能进样系统 1套(包括液体进样、顶空进样、固相微萃取进样)。 2.8四极杆飞行时间高分辨质谱主机1套。 2.9数据处理系统1套。 2.10统计学数据分析软件1套。 2.11全二维固态热调制器1套。 2.12嗅闻仪1套。 2.13 UPS电源:电池容量:≥10KVA;待机时长≥1小时。 3技术服务和培训 3.1提供全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详细的仪器中英文说明书、操作手册和仪器维护等有关资料及质量认证书,相关应用技术、论文等资料。 3.2提供现场培训,人数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应用及仪器的维护保养知识,直到用户能正常使用和维护仪器。 3.3三年内可安排6名人员的外派提高操作培训,并负责交通,食宿费用。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仪器的基本理论,结构和性能,应用软件操作,分析条件的设定,故障处理和维护,日常维护保养及注意事项。 3.4 具备定量软件智能计算工具,针对后期公布的国标方案提供定制化报告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由设备生产厂家提供2年的保修期和软件终身升级服务,验收时出具原厂提供的售后承诺证明文件。 4.2投标品牌在国内****维修中心,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及应用工程师,并负责提供技术支持,8小时响应,48小时到场,保证仪器的正常操作。 |
1 |
405 |
是 |
设备经检定或校准合格方可验收。 |
| 2 |
自动纤维素分析仪 |
样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
1技术指标 1.1可测定总膳食纤维、可溶性膳食纤维、不可溶性膳食纤维。 1.2批处理能力≥6个/批。 1.3单批次测试时间≤3小时。 1.4控温精度±1℃。 2配置要求 2.1主机1台。 3技术服务和培训 3.1提供全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仪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4售后服务 4.1 整机质保二年。 |
1 |
9.3 |
/ |
设备经检定或校准合格方可验收。 |
备注:
1、LIMS 系统对接要求:本项目采购需求列明的仪器设备,须具备与采购人现有 LIMS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直连接口,支持检测结果、原始数据、图谱信息自动采集上传,满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完整接口协议、字段定义、数据样例及图谱导出规范,全程配合采购人 LIMS 服务商完成联调测试,不得额外收取接口授权费、开发费、技术服务费等任何费用。若设备无法实现直连,中标人必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不予通过验收。针对本次采购清单内原定无需对接 LIMS 的设备,若后续业务工作需要接入系统,中标人仍须完成对接调试,全部对接工作完成后方可组织验收。
备注:采购人现有 LIMS 为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仪器不强制限定为特定品牌 LIMS 专用接口;对接工作由仪器供应商配合采购人 LIMS 服务商联合实施。
2、需检定、校准合格方可验收的设备,其检定、校准工作均由中标人组织实施,并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验收时需按照仪器的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要求检定、校准全部项目,技术参数与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要求不一致时,以更**求为准(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中没有的项目不需要检测),提供具有相关****实验室出具的合格证书作为验收资料。
3、技术参数证明材料要求
技术参数中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除采购需求中特别注明需要提供截图或其他特定证明材料的外,投标时须提供产品彩页或说明书或官网截图,或出具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技术参数承诺函等公开佐证材料。材料须清晰、完整地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上述功能。
(2)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附以下任意一种可公开查询或验证的渠道/文件作为证明材料的组成部分:制造商官方网站链接及查询路径、官方公开技术资料链接、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可公开查询或验证的渠道/文件。
(3)所有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包括不带“▲”的一般参数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需集中编列、标注页码,以便专家评审;相关参数用下划线予以标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数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负偏离处理。
(4)对于有大于等于和小于等于(包括符号≥和≤)参数的产品(±参数除外),供应商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未明确其所投产品具体的技术参数的,将作负偏离处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有设备原则上45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确有特殊情况的,供应商需出具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货期。
2.项目实施地点:****检验所。
3.交货方式:按采购人指定方式。
五、服务标准: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证后方可开箱。
(5)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需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采购人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软件和**均为正版合法**,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版权纠纷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等责任概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必须提供保证满足采购需求的全新产品,确保采购人购买的设备出厂日期不超过1年(以设备验收时间为准),否则不予验收。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而供应商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两年(采购需求中有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4)质保期内提供的所有维修、维护等要求进行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除采购需求中明确由原厂提供质保的,其他所有设备均由供应商负责(包含全部工时费、交通费、材料费、耗材及配件费、管理费、财务费等,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质保期内所有核心产品需提供不少于一次深度保养(包含工时费、交通费和易损易耗配件费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质保期内乙方应每半年巡检一次,并出具巡检报告交给甲方。
(2)系统维护
a)定期维护。
b)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及时响应和执行。
(3)技术支持
a)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
b)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等技术服务信息)。标书代写
(4)故障响应
a)提供7×24小时的故障受理服务。
b)对重大故障(故障等级由甲方初步判定,乙方到场后共同核实)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重大故障到达现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小时,一般故障到达现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8小时。
(5)培训
a)供应商应科学制定相配套的培训计划,仪器设备验收后需对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现场培训,使受培训人员能正确使用和维护仪器,掌握常见故障排除处理能力;同时,对采购方提出的不定期现场培训要求也需随时响应并执行。现场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应用及仪器的维护保养知识等。
b)外派培训和应用培训要求由供应商或制造商提供书面承诺函,且外派培训所需费用(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均包含在此次投标报价中。
(6)系统升级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对相关设备软件提供终身升级服务。采购需求中明确提供数据库终身更新服务的,按约定执行。软件终身升级****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中。标书代写
(7)备品备件、耗材
****工作站的,应配****工作站****工作站输出装置。质保期内需要更换备品备件的,要求提供原厂原装备品备件;制造商无法供应时要求提供与被更换的品牌、型号档次相同或更高的替代品,并征得采购人同意。设备验收所需备件、耗材、试剂等相关材料均由供应商提供。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8)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恢复原状、验收、保期维修维护、软件升级、数据库更新等相关人工、管理、财务等全部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其他要求
(1)供货范围:供应商负责供应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全部配件、工具、设施、试剂等。
(2)安装调试:
a)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b)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c)供应商须将所有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六、验收标准:1.验收主体:采购人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否
****小组:由采购专干****公司聘用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或****小组实施验收,验收小组组长由外聘专家担任,需求部门配合,技****公司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否(视情况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验收小组独立开展验收工作,存在回避情形或利害关系的成员应当回避,验收结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验收报告由全体参与成员签字确认。验收全过程留痕,形成完整验收档案归档。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采购人认定项目达不到验收要求或因故不能如期验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供应商。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验收(第一期:初步验收(含技术应用),第二期:整体验收,第三期:质保期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1)第一期:初步验收(含技术应用)
第一期包括以下两项,两项全部通过方为第一期初步验收合格:
①到货初验(合格性验收)
所有货物到货后7日内,乙方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自查情况证明材料。甲方收到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初验,逐项核对设备数量与规格、外观与配件资料、基本功能开机测试、LIMS系统对接能力核验等内容。精密分析设备由制造商工程师与采购人共同现场验收,并出具装机报告和测试资料。
初验合格的,签署《初验报告》,进入技术应用;初验不合格的,乙方限期整改后重新初验。
②技术应用(合格性验收)
乙方开展实际样品检测,验证设备稳定性、灵敏度等指标,并提交完整运维台账、检测原始记录、SOP及验证报告。以附件2-1《技术应用方案》所列指标是否全部达标为准。技术应用合格的,进入第二期整体验收;技术应用不合格的,乙方限期整改后重新进行技术应用。
(2)第二期:整体验收
初步验收(含技术应用)合格后,由甲方(或受托第三方)组织整体验收。整体验收包括以下四项,四项全部通过方为整体验收合格:
①技术整体验收(合格性验收)
全部设备对照投标文件及合同逐项实测;核心设备开展实际样品检测验证,并提供检测报告。标书代写
全部设备的技术指标逐项实测结果均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核心设备实际样品检测验证结果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核心设备检测报告作为性能参数验收的依据之一,报告所载技术指标须覆盖并符合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的核心技术参数,报告由制造商或具有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全部设备中任一项技术指标实测不符合,或核心设备未提供检测报告、报告未覆盖核心参数、报告结论与实测结果不一致的,均视为验收不合格。标书代写
②校准检定(合格性验收)
对要求强制检定或合同约定需校准的设备,由有资质的机构检定/校准并出具合格证书。无合格证书或校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整体验收不合格。
③LIMS系统数据对接验收(合格性验收)
核验设备与采购人LIMS系统实际数据对接结果。检测结果、原始数据、图谱信息可自动采集并成功上传至LIMS系统;上传数据字段、格式与接口协议及字段定义文档一致,无错传、漏传、乱码;未收取接口授权费、开发费、技术服务费等任何费用;测试记录及采购人LIMS服务商确认意见齐全。任一项不符,视为验收不合格。
④服务和商务履约验收(打分制)
按《履约验收评分表》(附件3)打分,总分100分,85分(含)以上判定服务和商务履约验收合格;低于85分为不合格。服务和商务履约验收不合格的,整体验收不合格,乙方限期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整体验收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四项中任一项不通过的,整体验收不合格。
(3)第三期:质保期验收
①质保期履约考核(打分制)
质保期内,甲方在质保期第12个月末、第24个月末各考核一次,按《质保期售后履约考核评分表》(附件4)打分。考核评分<60分,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给予乙方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合理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重新考核;重新考核评分仍<60 分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解除合同。
②质保期服务履约验收(合格性验收)
质保期满后,甲方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含核心产品深度保养)的履行情况进行验收,核查乙方是否按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质保期内全部服务事项,并确认无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纠纷。标书代写
质保期服务履约验收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两项中任一项不通过的,质保期服务履约验收不合格。
5.履约验收的内容及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强制性规定、《验收执行标准》(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
5.1技术履约验收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2和附件2-1;
5.2服务和商务履约验收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5.3质保期售后履约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
5.4风险级别及差异化验收要求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5。
6.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1)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验收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承诺函、招标文件及封样样品(如有)等。验收时以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为准;投标文件承诺优于招标文件的,按投标文件执行;投标文件未明确承诺的,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投标产品均需由获得相关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标书代写
(3)不合格产品处理: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采购人有权拒付不合格产品的费用,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4)质量纠纷检测:因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验收不合格整改:履约验收不通过的,允许乙方自行整改,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验收不合格处理:项目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整改,二次验收、检测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采购,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7)特殊条款:因产品本身质量原因,自安装调试全部完成之日起 20 日内项目仍无法通过初步验收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整改完毕,整改仍不通过,按照验收不合格承担违约责任。
(8)验收争议处理:验收发生争议的,委托****管理部门或其认定机构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鉴定检测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
(9)验收档案归档:全部验收表单、检测记录、考核表、****政府采购档案归档,同时作为判定质保期乙方是否违约的有效证据。
(10)对于存在异常低价情形,在实际验收中按照“风险级别及差异化验收要求及付款方式”执行(详见附件5)。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检验所(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全额、分期
| 序号 |
付款条件 |
达到付款条件起XX日 |
支付合同总金额XX% |
是否为履约验收期 |
| 1 |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供合同金额80%的银行保函 |
30日内 |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 |
否 |
| 2 |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且供应商开具合规发票后 |
30日内 |
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 |
是 |
| 3 |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质保期内核心产品完成不少于一次深度保养,且设备正常运行起两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 |
30日内 |
5% |
是 |
注:
(1)供应商未提供预付款保函的,采购人不支付预付款。经甲方同意,供应商可于截至12月20日之前申请第一次付款。付款方式为:按该批次已到货物对应合同价款的80%支付。
(2)本项目为财政专项资金,按专****政府采购规定执行付款;未触发异常低价审查的,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触发异常低价审查的,按本合同第三条风险等级对应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全部价款支付完毕,不免除乙方质保期全部合同义务。
(3)特别约定:受宏观经济形势或财政收支状况影响,因市财政预算指标调整、专项资金政策变化且甲方已完整履行财政资金申报、提交全部申请资料等采购人应尽义务前提下,导致无法在当年度完成支付的,****政府采购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协商,可依法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以此主张甲方违约。因财政审批、拨付进度造成付款延迟,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逾期利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供货、安装调试以及拒绝履行质保售后服务义务,不得就此提出索赔。因甲方自身未及时提交付款申请等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付款迟延,不适用本免责约定。
(4)触发异常低价审查的:若本项目触发《****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长财采购〔2026〕14号)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小组对乙方明确了风险等级,则本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付款条件、履约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按附件3对应风险等级执行;其中风险等级为“低”的,履约保证金、付款比例与前款【正常情况】一致;本项目原有三阶段履约验收流程保持不变,仅按对应风险等级追加第三方抽样检测、回头看复查等附加管控措施,检测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小组在评审报告中确定并记录的结论为准。
1.3.预付款保函:是 □否
1.4.国库集中支付、双控账户支付□、自行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彩页、说明书、官网截图等证明材料,应与履约验收产品的品牌、型号及实质性技术参数保持一致。实际供货品牌、型号或实质性技术参数与投标承诺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更换并追究违约责任;经查证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按“虚假应标惩罚措施”处理。虚假应标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1经查供应商存在虚假应标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同步追缴相关款项。同时核算因重新采购、工期延误、第三方检测等产生的各类损失,依法向其主张赔偿,相关违约金、差价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4.2供应商虚假应标导致无法正常履约的,不能免除其退款、赔偿及承担违约金的法定义务。甲方将正式发函催告,固定全部证据材料。若其逾期仍不履行追缴及赔偿义务,****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4.3****财政局、****管理局,提请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并予以相关惩戒。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