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屋质量安全保险引导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的合规、完整和明确,****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现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征询编号: /
二、征求意见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相关要求及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经采购需求论证组充分论证综合意见如下:
采购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无歧视性、倾向性,具有竞争性,履约风险可控。
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及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技术要求中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要求客观明确、表述规范、含义准确,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商务要求中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服务要求、支付条件、合同实质性条款等客观明确、表述准确,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量化指标客观、明确了相应等次。
综合上述,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按已论证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方式、评****政府采购活动。请社会各界和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7:00:00标书代写
意见递交方式:现场书面递交或邮箱递交(递交后电话确认)
意见接收机构:******管理局
联系人:张挺有
联系电话:0971-****138
联系邮箱:****@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意见和建议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需要修改的内容、修改的意见建议、提出修改的机构或个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交修改意见和建议书的时间等。
五、注意事项:
社会各界和潜在供应商对上述项目采购需求论证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一次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待采购公告发出后就本次公示内容不再提出异议。
附件信息:
1.采购需求论证公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