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天府大道北段1677****中心 | 728,271.00元 | 合计(总价):728271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房屋租赁服务 | 办公场地租赁服务 |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677****中心A座4楼(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供应商承担出租场地的质量安全责任,在租赁期间,若房屋、设备、设施等出现损坏、故障等,供应商应负责修复、修缮、修理、更换等工作,直至相应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可以正常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共计3年,合同一年一签 | 办公场地用途应为办公或商业服务,房屋权属清晰,不得有第三方纠纷、无产权抵押、质押等情况;租赁期内,办公场地不得设定抵押和买卖,且办公场地不涉及任何法律纠纷及债务纠纷。(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黄洋、杜晓雯、郭泉松(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最终成交的单一年度服务费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收取(服务类采购项目):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9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号:510********200055313[2026]02191。
2、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48,地址:**省**市锦城大道366****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
3.采购品目:C****0000 房屋租赁服务。
4.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说明:
****研究院自2020****科技中心A座办公场地。入驻以来,根据办公需求进行了定制化改造和功能布局调整,配置了办公家具及专用设备设施,并进行了专门的文化氛围营造。上述投入均系针对该特定场地实施,具有不可迁移性,若更换场地,既有改造投入无法收回,还需在新场地重新装修及配套建设,造成重复投入。同时,搬迁涉及大量物资迁移、设备调试和系统重新部署,将影响正常办公秩序和业务连续性,继续租赁原址可避免搬迁产生的成本和业务中断风险,保障办公连续性和稳定性。****中心A座办公场地的区位条件、功能配套及空间布局具有不可替代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办公场地租赁服务。
名称:****
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677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028-****4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吉泰五路118****广场2幢4楼
联系方式:谭周菊、周玲玲 028-****1881,028-****18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谭周菊、周玲玲
电话:028-****1881,028-****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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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