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2026〕127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市陶**单元HJ-0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 宗地名称 |
**市陶**单元HJ-04地块 |
宗地坐落 |
**市陶山镇,地块编号HJ-04 |
| 土地用途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出让年限(年) |
50年 |
| 总用地面积(㎡) |
6663.99㎡ |
出让面积(㎡) |
6663.99㎡ |
| 容积率 |
≥2.0且≤3.0 |
建筑面积(㎡) |
13327.98㎡≤计入容积率建筑规模≤19991.97㎡ |
| 建筑密度 |
≤60% |
建筑高度(m) |
≤50 m |
| 绿地率 |
≥5% |
产业要求 |
物流仓储行业 |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78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57 |
| 备注: |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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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要求:
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年亩均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包含该地块建成后入驻所有企业的营业额)、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包含该地块建成后入驻所有企业的税收)。达产验收年度次年起连续5年,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
二、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进行。
三、竞买对象:
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公司,并以新设立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签订;也可直接****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四、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带签章),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地块挂牌时间:2026年11月17日15时10分至2026年11月27日15时10分。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7日15时10分至2026年11月25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16时。标书代写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根据《**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应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3、该地块在后续施工设计阶段,如涉及矿产**开采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公开处置。
4、该地块竞得人在施工阶段,若开挖地下室涉及考古遗存及文物,需按照相关规定报考古部门。
七、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土地产权交易科(**市**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421室)、********中心(**市**街道万松东路146号6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9516****中心),0577-****8836****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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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