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中心成员单位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影像中心成员单位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二、拟定唯一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联****公司
地址:**市两江新区礼环北路7号
三、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现用的医学影像系统由**中联****公司承建并持续运维服务,系统底层数据库、影像传输交互协议、设备接入授权机制、区域集中诊断调度模块、跨机构数据加密标准均为原厂独有技术,未对外公开接口规范与底层运行逻辑。本次项目是在现有系****医疗机构影像站点接入,需要深度适配系统专属数据格式、权限体系、阅片流程。其他第三方厂商无法获取系统底层核心技术参数,无法完成设备无缝对接。仅**中联****公司具备完整底层开发权限、设备适配技术与成熟实施经验,无其他可替代供应商,系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为确保该项目服务及其他配套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持服务团队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规避多厂商对接带来的业务瘫痪、数据错乱等医疗风险,故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向**中联****公司采购**县****中心成员单位建设服务。
五、采购价格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23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报价为包干价,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服务内容、范围、要求等全部工作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安装、调试、升级、维护、人工费、差旅费、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因市场风险、价格波动等情况向供应商支付风险补偿和成本补偿等费用。
六、拟采购标的的说明
******县****中心成员单位建设服务的主****中心卫生院的设备接入服务(区域DR、CT等设备数据接入PACS系统,实现影像传输、诊断等功能)和系统实施服务(区域PACS系统安装、调试、相关人员操作培训及后期基础运维服务,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功能达标)。
七、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整体交付(包含区域设备接入及系统实施等)。标的物交付完成,院内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系统运行维护期满,合同履行完毕。
(二)项目履行地点:****指定地点。
(三)项目付款方式
1、****银行转账支付方式,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必须出具有效的足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进度安排:(1)本项目整体交付,完成设备接入、系统实施等,运行正常后,供应商可书面申请进行院内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书面请付款函件及有效足额正式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2)院内验收通过后,本项目稳定运行3个月无问题,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收款函件及有效足额正式票据,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四)验收方式
本项目安装、调试、培训完成,系统使用正常供应商可申请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采购人组织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以及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和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本项目合同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响应内容;如验收时双方对技术指标、质量要求等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双方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本项目合同相关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响应内容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严格的原则确定该事项的标准并进行验收。
八、其他
若有潜在供应商对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且潜在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潜在供应商具有上述能力,且响应采购人项目要求,具有服务意向,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书面来函告知采购人变更采购方式。
九、信息发布
本采购信息在****官网https://www.****.com/ 以公告形式发布。
****官网发布的更正公告,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自行承担责任。
十、采购人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地址:**省**市**县青年路99号门诊8****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0886
纪检监察室:08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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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