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决策、民生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发展改革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府〔2014〕52号)等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珠江水系北江流域**区地下管网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石角片区一标段)
2. 建设性质:**
3. 建设单位:****
4. 建设地点:**市**区石角镇
5. 建设目的:根据实际调查和现有管网系统的缺陷程度与运行条件,对乐排河污水主管改造及扩建,提高污水处理系统效能,****处理厂进水浓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石角镇雨污管网混错接及管网空白区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污水收集率和管网覆盖率,解决石角镇的污水排放问题,逐步停用农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并实施雨污同治,解决镇区易涝点问题。
6.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DN200-DN400污水管约16.66千米、DN500-DN800污水管约4.03千米、DN1000-DN1200污水管约1.05千米、污水泵站1座;DN800-DN1200雨水管约0.38千米、雨水泵站1座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III等,投资额为14776.35万元。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项目特点,重点围绕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等。
1、调查对象:该项目运营管理地周边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评估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和途径;
(二)评估公众对项目与当地需求匹配度的认知情况;
(三)了解公众对项目正面效益的认知情况;
(四)询问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支持程度;
(五)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公众关注的问题和影响程度;
(六)了解公众在受影响时的应对措施;
(七)收集公众对潜在社会稳定风险的看法和建议。
三、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1.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2.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评估责任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街道办下廓街**区水利6楼
联系人:朱工
电话:0763-****101
编制单位:**市****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海岸公馆3座C303号(住改商)
联系人:汤林轩
电话:0763-****220
电子信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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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