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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026-10-28
2026-10-28
面向社会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250万只智能化阀门生产线项目 | **市坎墩街道兴镇街1155号 | **** | 企业租用****总厂的部分已建空置厂房从事智能化阀门生产。主要生产设备:200kg熔化保温炉(电炉)5台、200T冷室铝压铸机5台、50T热室锌压铸一体机3台、抛丸机(干式去毛刺)2台、机加工和装配若干等。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淋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每季度更换一次,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委****处理厂处理,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二)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熔化废气、压铸脱模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粉尘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粉碎加盖密闭操作,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排放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执行。 (三)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铝渣、脱模剂滤渣、喷淋灰渣、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脱模剂、废滤芯、喷淋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4-****9065、****1742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6楼608室(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