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二期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A-16地块建设工程[A3300000090009713001001]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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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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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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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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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二期****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A-16地块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
****
招标人:
名称:****
代理机构:
名称:****(普通合伙)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星海街道**十六路481号
地址:**省/**市/**区永中街道**西路587号龙跃大厦1602、1603室
联系人:蔡良洁
联系人:黄聪明、邵晓锋
电话:0577-****1297
电话:0577-****7782
标段(包)名称:
**二期****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南区)产业园A-16地块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包)编号:
A330********097****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澄清通知内容:无;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一、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 2026年11月18日 。”修改为“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 2026年11月19日 。” 2、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7时30分 (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修改为“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3日10时00分 (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3、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6.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3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五)点规定情形的;”修改为“6.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3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5点规定情形的;” 二、本次澄清修改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标书代写
行政监督机构:
****住建局)
电话:
0577-****6717
信息来源: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10-28 15: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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