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银行****分行2026-2028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澄清及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附件商务、服务评分表-商务部分-核心管理体系认证“本项最高得 10 分。证书须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验证(http://cx.****.cn/),不提供截图不得分。”
现修改为“本项最高得 10 分。(1)(2)(3)(4)项证书须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验证(http://cx.****.cn/)不提供截图不得分;(5)ISO 28000 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须提供发证认证机构官方网站的实时有效状态查询截图(截图应包含证书编号、证书状态、发证机构名称等信息),不提供截图不得分。(上述(5)ISO 28000 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依据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规则出具,按国家认监委2026年第28号公告规定,不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公示,故不要求提供该平台截图。)”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附件商务、服务评分表-商务部分-食材配送专项认证“本项最高得5分。证书须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验证(http://cx.****.cn/),不提供截图不得分。”
现修改为“本项最高得5分。上述认证证书须提供发证认证机构官方网站的实时有效状态查询截图(截图应包含证书编号、证书状态、发证机构名称等信息),不提供截图不得分。(上述认证,依据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规则出具,按国家认监委2026年第28号公告规定,不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公示,故不要求提供该平台截图。)”
3. 原澄清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现修改为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现修改为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特此公告。
监督部门:采购人自行监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
项目负责人:金涛/0451-****0018
邮箱:****@163.com
邮银易采技术支持:400-****711或【邮银易采-帮助中心-操作手册】。
CFCA证书技术支持:400-****888或其官网。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