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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呈报《****关于**县宣和溪小流域2027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函》(宣政函〔2026〕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第712号令、国办发〔2026〕13号文等规定,原则批准建设**县宣和溪小流域2027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
二、项目名称及编码:**县宣和溪小流域2027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宣和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综合治理措施面积626.14公顷 ,建设生态水系2.38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封禁606.8公顷、坡改梯 19.34公顷、机耕道路(混凝土,路面宽3米)1216米,田间道路 1479米、排水沟1946米、蓄水池2口,沉沙池9口;水保生态园2 座、生态水系**护岸387米,河道清淤清障2380米、城溪1#坝提升修复1处。
五、项目投资匡算和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43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6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