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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义龙庆高速公路**联络线用地已依法报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部关于自然**部关于义龙庆高速公路**联络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6〕671号)转发给你市。请你市按照批复要求,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涉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的,要做好前后政策衔接,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落实建设项目用地补充耕地,同时做好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工作。
特此致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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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
附件:浙自然资厅函〔2026〕819号****转发《自然**部关于义龙庆高速公路**联络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