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 项目名称 |
横州市横州镇**新区经济适用房配套用房63宗资产公开招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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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10月21日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0月27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
| 资产概况 |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横州市横州镇**新区经济适用房配套用房63宗资产。出租资产权属****,现由横****公司管理。成交后由承租方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以下简称“****集团”)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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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招租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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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现状 |
参考建筑面积(㎡) |
招租经营范围 |
租期 |
挂牌价格(元/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金递增方式 |
| 1 |
****商铺7-101 |
闲置 |
27.3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3,700 |
1000.00 |
逐年递增3% |
| 2 |
****商铺7-102 |
闲置 |
30.9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4,200 |
1100.00 |
逐年递增3% |
| 3 |
****商铺7-103 |
闲置 |
34.33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4,700 |
1200.00 |
逐年递增3% |
| 4 |
****商铺7-105、7-106 |
闲置 |
158.8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21,900 |
5500.00 |
逐年递增3% |
| 5 |
****商铺7-107 |
闲置 |
43.7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6,000 |
1500.00 |
逐年递增3% |
| 6 |
****商铺7-108 |
闲置 |
48.38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6,600 |
1700.00 |
逐年递增3% |
| 7 |
****商铺7-109 |
闲置 |
35.93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4,900 |
1300.00 |
逐年递增3% |
| 8 |
****商铺8-03 |
闲置 |
11.66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1,600 |
400.00 |
逐年递增3% |
| 9 |
****商铺8-05 |
在租(2026.8.9到期) |
75.4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10,000 |
2500.00 |
逐年递增3% |
| 10 |
****商铺9-23 |
闲置 |
11.74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1,600 |
400.00 |
逐年递增3% |
| 11 |
****商铺9-27 |
闲置 |
11.52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1,500 |
400.00 |
逐年递增3% |
| 12 |
****商铺9-28 |
闲置 |
36.79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5,000 |
1300.00 |
逐年递增3% |
| 13 |
****商铺9-29 |
闲置 |
24.63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3,300 |
900.00 |
逐年递增3% |
| 14 |
****商铺9-30 |
闲置 |
18.23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2,500 |
700.00 |
逐年递增3% |
| 15 |
****商铺9-32 |
闲置 |
70.29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9,700 |
2500.00 |
逐年递增3% |
| 16 |
****商铺9-33 |
闲置 |
46.82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6,400 |
1600.00 |
逐年递增3% |
| 17 |
****商铺9-35 |
闲置 |
125.01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17,200 |
4300.00 |
逐年递增3% |
| 18 |
****商铺9-36 |
闲置 |
65.38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9,000 |
2300.00 |
逐年递增3% |
| 19 |
****商铺6-1 |
闲置 |
40.04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7,300 |
1900.00 |
逐年递增3% |
| 20 |
****商铺6-2 |
闲置 |
29.61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5,400 |
1400.00 |
逐年递增3% |
| 21 |
****商铺6-3 |
闲置 |
36.87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6,800 |
1700.00 |
逐年递增3% |
| 22 |
****商铺6-5 |
闲置 |
30.9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5,700 |
1500.00 |
逐年递增3% |
| 23 |
****商铺6-6 |
闲置 |
47.18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8,700 |
2200.00 |
逐年递增3% |
| 24 |
****商铺6-7 |
闲置 |
50.58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9,300 |
2400.00 |
逐年递增3% |
| 25 |
****商铺6-8 |
闲置 |
39.41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7,200 |
1800.00 |
逐年递增3% |
| 26 |
****商铺6-9 |
闲置 |
58.35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10,700 |
2700.00 |
逐年递增3% |
| 27 |
****商铺6-10 |
闲置 |
35.42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6,500 |
1700.00 |
逐年递增3% |
| 28 |
****商铺8-1 |
闲置 |
37.69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8,100 |
2100.00 |
逐年递增3% |
| 29 |
****商铺8-2 |
在租(2026.9.5到期) |
37.69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8,100 |
2100.00 |
逐年递增3% |
| 30 |
****商铺8-3 |
闲置 |
75.84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14,100 |
3600.00 |
逐年递增3% |
| 31 |
****商铺8-5 |
闲置 |
103.5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19,200 |
4800.00 |
逐年递增3% |
| 32 |
****商铺8-6、8-7 |
闲置 |
150.07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27,900 |
7000.00 |
逐年递增3% |
| 33 |
****商铺8-8、8-9 |
闲置 |
83.35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16,000 |
4000.00 |
逐年递增3% |
| 34 |
****商铺8-10 |
在租(2026.9.9到期) |
33.83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8,100 |
2100.00 |
逐年递增3% |
| 35 |
****商铺8-11、8-12 |
闲置 |
67.65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14,600 |
3700.00 |
逐年递增3% |
| 36 |
****商铺8-13 |
在租(2026.8.4到期) |
13.19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2,400 |
600.00 |
逐年递增3% |
| 37 |
****商铺8-15 |
闲置 |
47.21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8,700 |
2200.00 |
逐年递增3% |
| 38 |
****商铺8-16 |
在租(2026.9.5到期) |
28.7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5,300 |
1400.00 |
逐年递增3% |
| 39 |
****商铺9-1 |
闲置 |
44.46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8,200 |
2100.00 |
逐年递增3% |
| 40 |
****商铺9-2 |
闲置 |
35.26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6,500 |
1700.00 |
逐年递增3% |
| 41 |
****商铺9-3 |
闲置 |
33.72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6,200 |
1600.00 |
逐年递增3% |
| 42 |
****商铺9-5 |
闲置 |
28.61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5,300 |
1400.00 |
逐年递增3% |
| 43 |
****商铺9-7 |
闲置 |
47.07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11,200 |
2800.00 |
逐年递增3% |
| 44 |
****商铺9-10、9-11、9-12 |
闲置 |
122.55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24,000 |
6000.00 |
逐年递增3% |
| 45 |
****商铺9-13 |
闲置 |
38.83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8,200 |
2100.00 |
逐年递增3% |
| 46 |
****商铺9-15 |
闲置 |
28.61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6,100 |
1600.00 |
逐年递增3% |
| 47 |
****商铺9-16 |
闲置 |
33.72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8,000 |
2000.00 |
逐年递增3% |
| 48 |
****商铺9-18 |
在租(2026.7.31到期) |
28.61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6,800 |
1700.00 |
逐年递增3% |
| 49 |
****商铺9-19 |
闲置 |
51.98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9,900 |
2500.00 |
逐年递增3% |
| 50 |
****商铺9-20 |
在租(2026.9.30到期) |
38.83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7,400 |
1900.00 |
逐年递增3% |
| 51 |
****商铺6-1 |
闲置 |
54.18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14,300 |
3600.00 |
逐年递增3% |
| 52 |
****商铺6-3 |
闲置 |
45.62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9,500 |
2400.00 |
逐年递增3% |
| 53 |
****商铺6-8、6-9、6-10 |
闲置 |
153.98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36,900 |
9300.00 |
逐年递增3% |
| 54 |
****商铺6-11 |
闲置 |
45.62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9,800 |
2500.00 |
逐年递增3% |
| 55 |
****商铺6-12 |
闲置 |
45.62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9,800 |
2500.00 |
逐年递增3% |
| 56 |
****商铺6-20 |
闲置 |
48.94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12,900 |
3300.00 |
逐年递增3% |
| 57 |
****商铺12-2 |
在租(2026.****.29到期) |
51.19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11,000 |
2800.00 |
逐年递增3% |
| 58 |
****商铺12-3 |
在租(2026.****.29到期) |
127.78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26,800 |
6700.00 |
逐年递增3% |
| 59 |
****商铺12-5 |
闲置 |
104.61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21,500 |
5400.00 |
逐年递增3% |
| 60 |
****商铺13-3 |
闲置 |
37.82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8,100 |
2100.00 |
逐年递增3% |
| 61 |
****商铺13-10 |
闲置 |
60.52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15,900 |
4000.00 |
逐年递增3% |
| 62 |
****商铺13-12、13-13、13-15、13-16 |
闲置 |
166.42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34,900 |
8800.00 |
逐年递增3% |
| 63 |
****商铺13-18、13-19 |
在租(2026.9.19到期) |
119.4 |
除经营排油烟的餐饮业,危险品、易燃易爆类商品的业态外,其他业态均可承租。 |
5 |
25,000 |
6300.00 |
逐年递增3% |
|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了解标的状况,请与管理方联系,联系人:伍女士,联系电话:181****1018;0771-****709。 3.以上标的装修期3个月,仅适用于新承租人;在租承租人续租的,不设装修期。装修期内租金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4.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与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应明确填写标的编号。 |
||||||||
| 一、出租方承诺 |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集团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出租方简况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横州市横州镇魁星路002号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罗严 |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 经济类型 |
/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行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7323187 |
|
| 经营规模 |
/ |
|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局 |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集团****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
| 批准类型 |
会议纪要 |
|
| 批准文件名称 |
****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会议纪要 |
|
| 批准文号 |
茉莉投资纪要〔2026〕33号 |
|
| 批准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
| 其他保证金处置方式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不低于叁个月的租金,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集团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满,若承租方无违约、无欠费且完成房屋交接,此保证金将不计息全额退还。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 租赁期限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承租****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交易所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另****交易所集团对汛灾地区的纾困支持举措,本项目标的位于为涉灾地区,若在2026年7月27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成交,本项目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详见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数额等支付首期租金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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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3.在竞租过程中发现竞租人资料造假,****交易所集团均有权取消竞租人竞租资格;竞租人成交签署租赁合同后,出租方发现成交人资料造假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其其他违约责任。 4.已实地踏勘并完全了解标的物现状,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足额缴纳费用,不以任何理由拒签或拒付。 5.完全认可租赁合同文本及其他全部招租文件。 6.保证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业态规划。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整体转租、分租或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8.按期以货币形式支付租金,自行承担经营与市场风险。 9.接受标的物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10.涉及水电分户等手续,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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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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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其他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标的状况确认书;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标的状况确认书、承诺文件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标书代写 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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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房屋的状况以出租公告和现场实地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实地查看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表示认可,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2.承租方必须按照所从事行业管理要求自行办理在消防安全、工商、税务、市政等所有与经营行为有关的手续尤其是特种行业的须取得特种行业的许可证后方可进场装修及经营。承租方自行负责场地的清理,费用自理。 3.承租后,承租方须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全部物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公共能耗费、垃圾清运费等)、卫生费用(如保洁服务费、垃圾处理费)及其他与房屋使用相关的公共事业费用(水、电、燃气、网络、有线电视等)。出租方仅负责房屋交付时的现状确认,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亦不负责代缴或垫付。 4.承租方须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一切维修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防水渗漏、管道堵塞、电路故障、门窗损坏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维修义务,亦不承担维修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故意破坏造成损坏,承租方除维修外还须赔偿出租方损失。 5.承租方须全面履行房屋安全及消防管理主体责任,包括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等并承担整改费用,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保持通道畅通,除不可抗力外承担因管理不善、违规操作等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全部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6.目前在租的承租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且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7.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若出租方出售该房屋,应在通知承租方后,承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若房屋所有权转移至第三方,本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8.用途合规性: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核实其经营用途是****政府审批要求,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9.日常管理:由横州市****公司负责租赁合同的执行与日常管理工作。 10.优先承租权:租期届满,承租方如需续租,应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在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且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续租期限及价格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重新确定。 11.出****政府行为情形之一,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2)政府依法征用、收回、拆除、改造房屋;(3)因城市建设、规划调整、市容整治等公共利益需要;(4)其他政策性因素。 12.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3.****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旁)9****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1-****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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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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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 月 日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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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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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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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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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8113 0010 1390 0137 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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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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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1.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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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附件 |
附件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附件2:标的状况确认书 附件3:租赁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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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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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直至征集到承租方或出租方终止挂牌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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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0771-****352,193****7715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霍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0771-****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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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传真 |
0771-****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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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1、****市**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金融大厦2楼 2、****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旁)9****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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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交易须知 |
| 总则 第一条 ****(以下简称“****集团”)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集团通过官方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交易所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交易所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交易所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集团指定的网****交易所集团官网(www.****.cn)及第四产权(www.****.com)。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集团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 ****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交易所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交易所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交易所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交易所****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交易所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