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正文:
| 为进一步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与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和《**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开展**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入围**省公共**交易平台公布的《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阳光采购动态调整结果公示表》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疫苗品种。 (二)参加遴选的疫苗生产企业或中标企业近五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技术、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遴选品种 详见附件《**区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品种目录》。 三、遴选办法 ****中心对参加遴选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进口疫苗代理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卫生健康局的监督下,由**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工作组参与遴选人员对参选的疫苗产品进行充分讨论,根据疫苗质量、规格、价格、信誉、售后服务、辖区居民需求及传染病防控等因素,通过投票的方式,按得票多少确定入选的具体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品种。 (三)遴选结果有效期至下一次遴选结果产生。 (四)遴选期内如出现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等特殊情形,需要增减、改变遴选品种或企业时,由**区非免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遴选材料 (一)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疫苗代理企业、委托配送企业的资质、产品资质材料及各环节授权委托书。 (二)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疫苗代****机关开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疫苗代理企业廉洁自律承诺书。 (三)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疫苗代理企业售后服务承诺书及退货承诺书。 (四)疫苗说明书,体现产品优势、产品质量等信息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纸质版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目录顺序整理成册。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合法,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遴选资格。具体遴选材料准备详情请咨询下方联系人获取。 五、监督管理 本次遴选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供应商在遴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说明 遴选工作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3日。 提交资料地址:请有意参与遴选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进口疫苗代理企业)将相关材料交****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地址:**省**市**区**街16号,二楼西侧)。 联系人:郝晓霞、任菲菲,联系电话:0943-****050、 177****5993、186****1043。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区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品种目录 ****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