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2026年10月21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6-10-2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61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电子邮箱:hkhbjxzxk@dy.shandong.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孤岛**六区地热清洁供暖项目(重新报批) | **省**市**区孤岛镇协作东路与S315交叉口向南730米路西;**省**市**区孤岛镇协作东路与S315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 | **** | ******公司 | 在孤岛镇协作东路与S315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准备换热站现有井场内**2口地热井(1采1灌),在孤岛镇协作东路与S315交叉口向南730米路西**4口地热井(2采2灌)。本项目占地约300平方米,采用中深层地热“同层等量回灌,取热不耗水”工艺,**中深层采水井3口,回灌井3口,设计采水井出水温度83℃,单口采水量80m3/h,铺设供暖管网,配套安装电动热泵、自控系统等供暖设备,对孤岛镇现有三号、六号换热站进行升级改造,采用“中深层地热水换热+电动热泵提温”技术,为**六区、**七区、****油田公建单位供热,设计供暖建筑面积33.7万平方米。本项目重新选址属于重大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环评。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11号修订)、《**市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试行) 》(东环委办[2018]25号)及《**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等要求,加强管理,采取设置硬质围挡、篷盖封闭、定期洒水等防尘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运营期伴生气经气水分离器分离后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挥发性有机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全部排入泥浆不落地装置,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拉运处置;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抽水试验废水经临时散热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经回灌井回灌,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现场施工的环保厕所,不外排。运营期地热尾水、回扬水、****设备处理后全部回灌,不外排。做好开采井的水位、水温、出水量、水质的监测,依法合规取水;严格控制取水规模,确保地热尾水同层同量回灌;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地下水取水设施等。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吸隔声围挡,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防振、减振设施,规范生产,加强管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及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弃土及时回填;钻井过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拉运处置;施工废料及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收集后依法规范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机油与废机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全部随产随清,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过滤设施产生的砂、废滤芯、检修产生的废泥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依法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执行《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及《**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2026年7月23日修正)要求;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