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宇宸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生物质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五家渠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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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6-10-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10万吨/年生物质秸秆**化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10-2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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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10万吨/年生物质秸秆**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批复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第六****开发区东工业园和谐支路以南,**北路以西建设年处理10万吨生物质秸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6套1.5万吨/年秸秆炭化装置、4套活性炭生产装置、1套5.0万吨/年生物质炭基肥生产装置、2套0.5万吨/年叶面肥/液体肥装置,实验室、科技研发楼及其界区内道路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建成后年产18980t/a生物质活性炭、50000t/a生物质炭基肥,10000t/a液体肥,另外余热锅炉副产饱和工业蒸汽150000t/a通过管****园区周边企业。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3万元,占总投资的0.41%。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水清清环境****公司****中心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水环评估〔2026〕第012号),该项目在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三、项目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场地定期清扫、洒水,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运输及堆放砂石料、建筑材料等易起尘的材料时须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邻近****园区污水管网,不单独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炭粉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炭基肥生产线粉碎、造粒、筛选、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将点火天然气燃烧废气、炭化及活化尾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钠碱法脱硫+SCR脱硝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DA001、DA002排气筒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120mg/m3);DA003排气筒颗粒物、SO2、NOx须满足《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级)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标准(烟气黑度(林格曼级)≤1无量纲),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120mg/m3)。

生物质炭粉碎、筛分过程、炭基肥生产线粉碎、造粒、筛选、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未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规范操作、厂房密闭等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中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氮氧化物10.722吨/年、颗粒物2.361吨/年、二氧化硫8.4吨/年、VOCs 0.265吨/年,倍量替代总量指标为:氮氧化物21.444吨/年、颗粒物4.722吨/年、二氧化硫16.8吨/年、VOCs 0.53吨/年。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制备软水产生的含盐废水、反渗透膜每日清洗产生的冲洗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强排水,其中2920m3/a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冬季利用锅炉余热进行喷雾干燥提盐后进****处理厂,其余季节回用于生产厂房地面冲洗、抑尘、浇洒道路等其余地面冲洗、抑尘、浇洒道路等,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机油、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置;生物质炭粉碎、筛分工序、炭基肥生产除尘灰回用于炭基肥生产线;炭化及活化废气除尘灰可外售用于建筑材料生产等综合利用;废布袋外售于物资回收企业;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以及危险废物贮存点的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要求和程序办理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第六师生态环境****支队负责不定期检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依法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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