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10月28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132
传 真:0994-****370
通讯地址:****市健康西路505****环境局
邮 编:83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建设年产8000吨纸箱及聚乙烯包装材料生产线项目 | ****市产业****创业园 | **** | **汇翔达****公司 | 本项目为**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8000吨纸箱、纸塑、珍珠棉产品(其中纸箱4500吨,纸塑1500吨,珍珠棉2000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1座(3843m2),内设纸箱生产线、珍珠棉生产线、纸塑生产线各1条。原料堆放区(100m2)、成品堆放区(100m2)及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区(50m2)均位于厂房内。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5万元,占总投资的1.58%。项目占地面积为7000平方米。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在纸箱生产线的印刷和覆膜工段上方分别设集气罩,珍珠棉生产线的挤出发泡工段上方设集气罩,纸塑生产线的薄膜挤出工段上方设集气罩,上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运营期产生的不合格珍珠棉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在破碎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运营期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颗粒物20mg/m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2000无量纲)。本项目生产车间均为密闭车间,原辅料均存放于密闭车间内,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阜****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厂界处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灰、废包装袋、废布袋集中收集后规范处置利用,不合格珍珠棉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丁烷钢瓶(发泡剂瓶)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机油、废催化剂、含油墨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与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