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一、澄清内容
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对本项目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疑问如下:
1.第五章服务要求第二节服务标准中技术资料提供中要求“b、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铁总运[2025]216 号)文件附件1,轴承、车轴、车轮(含毛坯)、轴箱体、六连杆橡胶关节、齿轮箱、主动齿轮、从动齿轮、齿轮箱及牵引电机吊挂橡胶节点、制动盘、速度传感器等属于监造范围机车重要件,承修单位需提供《铁路机车车辆零 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要求机打”。
依据《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铁机辆〔2025〕216号)附件2监造产品目录,机车用轴箱体、六连杆橡胶关节、齿轮箱、主动齿轮、从动齿轮、齿轮箱及牵引电机吊挂橡胶节点、速度传感器均不在监造目录内,不需提供《铁路机车车辆零 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答复如下:
经核查,贵司所提异议成立,现作如下修改:
1.将原文所引文件名称及文号“《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铁总运〔2025〕216号)”更正为“《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铁机辆〔2025〕216号)”。
2.依据该办法附件2《监造产品目录》,机车用轴箱体、六连杆橡胶关节、齿轮箱、主动齿轮、从动齿轮、齿轮箱及牵引电机吊挂橡胶节点、速度传感器不在机车监造目录范围内,以上部件不再要求承修单位提供《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3.修改后条款为:“b、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铁机辆〔2025〕216号)附件2监造产品目录,轴承、车轴、车轮(含毛坯)、制动盘等属于监造范围的机车重要零部件,承修单位需提供《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要求机打。”
其余内容不变,以本答复为准,本答复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标书代写
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省**市**区张之洞路2号长江总部国际8楼8-6
联 系 人:王飞
电 话:181****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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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