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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根据《****保障局 ****卫生健康局 ****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工作通知》(**医保发〔2021〕86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医保发〔2022〕48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医院周边“双通道”****药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双通道”****药店资格条件且有意****医院周****药店。
二、申报材料
请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按序号排序后一并提交):
1.**市“双通道”****药店申请表
2.**市“双通道”****药店承诺书
3.《**市“双通道”****药店遴选评分表》(需如实自评打分)
4.评分表第1-28项内容的全部证明材料
三、提交方式
地址:**市****六路22****中心****服务区窗口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标书代写
咨询电话:0760-****3086****中心医管部)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2. 逾期提交或材料不齐全者,恕不受理。
3. 申报单位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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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