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委托****承担 吐****油田萨探1块二叠系芦草沟组油藏开发先导试验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吐****油田萨探1块二叠系芦草沟组油藏开发先导试验项目。
建设地点:萨探1块井子沟油藏位于准**盆地东部**凹陷,萨探1块北距离**县约15km,行政隶属**维吾尔自治区****县管辖。
建设内容:
1)部署新钻井6口,分布在2个平台,建产能9万吨。
2)依托萨15平台建设接转站1座,站内设置多通阀选井计量装置、两相分离器、燃气加热炉和一体化增压橇等设备设施。
3)线路工程
**单井管道6.0千米,集输管道11.33千米,输气管道12.15千米。
4)仪表与自动控制、通信、供配电、消防、道路、结构、防腐等配套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准东采油管理区
通讯地址:******车站镇**北路2331号一号办公楼
联系人:陈玉萍
联系电话:131****0829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地址:****花园路11号2号楼二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91-****856
Email:****@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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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东采油管理区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