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篮球场升级改造及体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新浦东路4****广场C座3单元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186000.00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成交金额(元) |
| 1 | **** | 篮球场升级改造及体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鑫泰坤等 | TK-016等 | 1批 | 186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倪少文、刘建宗、邱宇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a、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本项目项目类别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货物类,成交金额[0-100]万元 1.50%,(若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00元,则按3000.00元计取);专家评审费按照《****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文规定由采购人支付。b、本项目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交代理服务费。c、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账号:136********028227开户行:****银行**市芗江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asy-prt.com)。
2.其他补充事宜:**省****公司响应文件中“附件2-1 详细报价书”中未提供所响应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一、项目概况的第4、报价要求: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及配置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提供,详细报价须按采购设备清单列明分项报价、总价及所投货物的品牌、型号。”,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符合性“情形5: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谈判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视为无效响应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路1号
联系人:邱老师 0596-****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芗**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
联系方式:许绍芬、陈萍0596-****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绍芬、陈萍
电 话:0596-****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