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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县矿产**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支撑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产**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自然**部《关于印发〈“十五五”省级矿产**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十五五”市县级矿产**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以及《******厅关于开展全省矿产**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373号)部署要求,****组织编制了《**县矿产**“十五五”规划》,现已形成《**县矿产**“十五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求,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27日,逾期反馈的,不予受理。
二、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填写《反馈意见表》发送至****@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县矿产**‘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二)书面寄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寄送至****410办公室(**县**镇灵和路9号)。
联系电话:0835-****661(地质矿管股)。
附件:1.《**县矿产**“十五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2.《**县矿产**“十五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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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