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标代理:**** |
| 2026-10-29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11-19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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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化利用6万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化利用6万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项目(EPC)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约39.98亩,总建筑面积22729.5m2。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11683.5m2,建设水洗车间、热解车间、办公楼以及其他辅助用房,建设1条水洗生产线、1条蒸发结晶生产线、1条干燥生产线、1条低温热解生产线、1条磨细生产线及其他辅助设备,采用水洗、干燥、低温热解等工艺,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化利用,建成后年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6万吨,主要产品为氯化钠、氯化钾及建材原料;二期总建筑面积11046m2,主要建设生产厂房。 2.1.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开发区创业路东侧,北规一街南侧; 2.1.3计划工期:18个月; 2.1.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2、同一标段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章。4、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适用于联合体各方成员。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6、联合体各方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29至2026-11-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 **省**市**区仓丰路18号裕仓国际城2楼212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报名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为:**省**市**区仓丰路18号裕仓国际城2楼212室;也可将下述材料整理为加盖公章的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163.com,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的,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送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职称、信用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19 09:00 ,地点为 **省**市**区仓丰路18号裕仓国际城2楼212室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凯、王丽霞、李谦,电话:0311-****1835,邮箱:****@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35-****3355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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