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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675409L | 建设单位法人:胡春明 |
| 王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图强村西街15号 |
| ****油厂南三一6000立含油****处理站建设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南四**侧 800m 、南三**侧 1200m 、萨大中 路东侧 880m |
| 经度:124.952270 纬度: 46.51062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19 |
| 岗环审〔2025〕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5-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675409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675409L | 验收监测单位:**市谷瑞****公司 |
| ****0603MA1BM07K71 | 竣工时间:2026-03-01 |
| 2026-03-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30 |
| 2026-09-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07kU0QP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原有的6000m3废液池改造为1座含油污泥贮存池,**1座污泥暂存池(容积为2400m3),**投料池1座(贮存能力为120m3)、沉降池五座(每座容积为80m3),以及一套减量化处理装置(包括一台处理能力为25t/小时的离心机)。项目完成后,预计年减量化污泥70000t,分离出含油污泥10672.8t/a。 | 实际建设情况:将原有的6000m3废液池改造为1座含油污泥贮存池,**1座污泥暂存池(容积为2400m3),**投料池1座(贮存能力为120m3)、沉降池五座(每座容积为80m3),以及一套减量化处理装置(包括一台处理能力为25t/小时的离心机)。项目完成后,实际年减量化污泥70000t,分离出含油污泥10672.8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原有的6000m3废液池改造为1座含油污泥贮存池,**1座污泥暂存池(容积为2400m3),**投料池1座(贮存能力为120m3)、沉降池五座(每座容积为80m3),以及一套减量化处理装置(包括一台处理能力为25t/小时的离心机)。项目完成后,预计年减量化污泥70000t,分离出含油污泥10672.8t/a。 | 实际建设情况:将原有的6000m3废液池改造为1座含油污泥贮存池,**1座污泥暂存池(容积为2400m3),**投料池1座(贮存能力为120m3)、沉降池五座(每座容积为80m3),以及一套减量化处理装置(包括一台处理能力为25t/小时的离心机)。项目完成后,实际年减量化污泥70000t,分离出含油污泥10672.8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废液池清洗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南3-1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现役油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二区注采4-1班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原池体清淤产生的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后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油田井场和通井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外运处理,建筑垃圾拉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导热油锅炉燃料为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通过1根10米高烟囱排放,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含油污泥贮存池、含油污泥暂存池上方搭建罩棚,沉降池上方设置盖板,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含油污水通过管线输送至南4-5转油站,后经管线输送至南3-1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油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二区注采4-1班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噪声源需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安装减振、隔声装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合理安全处置。减量化处理后的含油污泥暂存在含油污泥暂存池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后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表1中的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垫井;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更换并处置;药剂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外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废液池清洗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南3-1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现役油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二区注采4-1班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原池体清淤产生的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后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油田井场和通井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外运处理,建筑垃圾拉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的导热油锅炉燃料为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通过1根10米高烟囱排放,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含油污泥贮存池、含油污泥暂存池上方搭建罩棚,沉降池上方设置盖板,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运营期产生的含油污水通过管线输送至南4-5转油站,后经管线输送至南3-1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油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二区注采4-1班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噪声源需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安装减振、隔声装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合理安全处置。减量化处理后的含油污泥暂存在含油污泥暂存池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后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表1中的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垫井;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更换并处置;药剂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外运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含油污泥贮存池、含油污泥暂存池、污泥调制池、沉降池、投料池、缓冲罐、事故罐、初期雨水池均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性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厂区地面、锅炉房、配电室、控制室、外输泵房进行一般地面硬化。防渗隐蔽工程保留施工期影像资料。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在生产运营前应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定期完成环境监测计划,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含油污泥贮存池、含油污泥暂存池、污泥调制池、沉降池、投料池、缓冲罐、事故罐、初期雨水池均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性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厂区地面、锅炉房、配电室、控制室、外输泵房进行一般地面硬化。防渗隐蔽工程保留施工期影像资料。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在生产运营前应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定期完成环境监测计划,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11.6579 | 0 | 0 | 0 | 0 | |
| 0 | 0 | 0.07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7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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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017 | 0 | 0 | 0 | 0 | / |
| 0 | 0 | 0.16 | 0 | 0 | 0 | 0 | / |
| 1 | 防渗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1 | 含油污泥贮存池、沉降池、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1 | 安装减振、隔声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1 |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含油污泥贮存池、含油污泥暂存池、污泥调制池、沉降池、投料池、缓冲罐、事故罐、初期雨水池均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性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厂区地面、锅炉房、配电室、控制室、外输泵房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含油污泥贮存池、含油污泥暂存池、污泥调制池、沉降池、投料池、缓冲罐、事故罐、初期雨水池均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性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厂区地面、锅炉房、配电室、控制室、外输泵房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
| 1 | 固体废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合理安全处置。减量化处理后的含油污泥暂存在含油污泥暂存池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后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表1中的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垫井;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更换并处置;药剂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外运处理。 | 固体废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合理安全处置。减量化处理后的含油污泥暂存在含油污泥暂存池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后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表1中的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垫井;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更换并处置;药剂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外运处理。 |
| 1 |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在生产运营前应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定期完成环境监测计划,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 在项目投产运行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
| 南 3- 1 污水处理站、****处理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南 3- 1 污水处理站、****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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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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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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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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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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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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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