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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12870XF | 建设单位法人:王辉 |
| 李然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樊羊路51****中心1号楼10层1001 |
| ****园区**三期1516-51号地块商业金融用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10-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园区**三期 1516-51 号地块 |
| 经度:116.306400 纬度: 39.8266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8-08 |
| 丰环保审字〔2017〕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6852 |
| 42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12870X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欣国环****公司 |
| 911********242721F | 验收监测单位:国环中测环境****公司 |
| ****0106MA007TJU0H | 竣工时间:2023-08-29 |
| 2023-10-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0-15 |
| 2026-09-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53b85d362d4bacfe7f21dfd6a17b82c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用地规模23493.014m2,总建筑面积11630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479m2,地下建筑面积45826m2 | 实际建设情况:总用地规模23493.014m2,总建筑面积11630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479m2,地下建筑面积45826m2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内容为商业、办公楼,不涉及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为商业、办公楼,不涉及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 1、****园区**三期1516-51号地块商业金融用地项目,****园区**三期1516-51号地块,**规划郭公庄路、西至1516-50号地块、南至规划四合庄六号路、北至规划四合庄五号路。项目总用地规模23493.014m2,均为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11630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479m2,地下建筑面积45826m2,项目拟建设7栋商业、办公楼。 项目总投资规模116852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4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36%。 2、化粪池、污水管线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采用防渗处理,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水厂统一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排放限值。 3、采取必要的强制排风和通风措施,高处排放,尾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的规定。 4、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管道与设备接口采用软接口,风机出口加装消声器等;西侧道路采用双向车道行驶,中间设隔离带,进入本项目的车辆为为单向行驶,禁止由北向南行驶的车辆在南侧入口处调头,设限速5km/h、禁止调头、禁止鸣笛单向行驶等标志。东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二、环评批复要求: 1、拟建项目****科技园区**三期1516-51号地块,**规划郭公庄路、西至1516-50号地块、南至规划四合庄六号路、北至规划四合庄五号路。建设内容:商业、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163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479平方米(建筑规模及布局以规划部门核定意见为准)。主要设备:各种风机、水泵、冷却塔等。 2、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污水须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36.99吨/年,氨氮:4.22吨/年。 3、项目由市政集中供热。地下车库废气应高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排放限值。 施工过程执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落实《**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及《**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相关要求。 4、须对风机、水泵等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厂界噪声临郭公庄路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排放限值,其余执行2类区限值,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 5、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 6、本项目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7、项目竣工后,须向我局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申请经批准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具体如下: 1、已落实。 (1)本项目****科技园区**三期1516-51号地块,**樊羊路(原规划郭公庄路)、西至育仁里小区(原1516-50号地块)、南至育仁中路(原规划四合庄六号路)、北至育仁北路(原规划四合庄五号路)。 (2)本项目总用地规模23493.014m2,均为建设用地。项目总建筑面积11630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479m2,地下建筑面积45826m2。项目共建设7栋商业、办公楼,其中1-4#均为商用办公楼,5-6#为商业楼,7#楼地下车库及商业,位于地下。 (3)项目总投资1168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21万元,占总投资的0.36%。 2、已落实。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水厂统一处理。 (2)经检测,废水排放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排放限值。 (3)经计算,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6.474t/a,氨氮排放总量为0.048t/a,未超过环评及批复限值。 3、已落实。 (1)项目由市政集中供热。 (2)项目排风系统设置均匀,在高峰时段加大车库换气频率,日常管理中尽量缩短汽车在出入口停留时间以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共布设5个排风竖井,地下车库强制通风,废气经排风竖井集中排放,排口分别位于1#~4#楼楼侧,高度均为3.5m。主要变动:为保证通风,车库排风系统本体保持原设计不变,较环评增设一个排风口,排风口位置避开了人员活动区域。 (4)施工过程执行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落实了《**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施工期项目未受到大气污染投诉及相应处罚。 4、已落实。 (1)项目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风机、水泵等产噪设备室内布置,管道与设备接口采用软管连接,设置减振基础墙体设置吸声棉,室外冷却塔设置隔音罩。 (2)靠近敏感点的西侧道路采用双向车道行驶,中间设隔离带,进入本项目的车辆为单向行驶,设限速禁止鸣笛等标志。 (3)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验收阶段,东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及投诉现象。 5、已落实。项目设置若干垃圾桶,分类收集,委托委****集团有限公司每天清运。 6、已落实。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环保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7、本项目已竣工,正在进行环保验收。 |
| 项目主要变动内容为地下车库废气排风口由4个调整为5个,主要原因是为保证地下车库通风,车库排风系统本体保持原设计不变,增设一个排风口,排风口位置避开了人员活动区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808 | 0 | 0 | 0 | 3.808 | 3.808 | |
| 0 | 6.474 | 0 | 0 | 0 | 6.474 | 6.474 | |
| 0 | 0.048 | 0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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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3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化粪池 | 连续监测两天,每天上、下午排水高峰期各采样2次 |
| 1 | 墙体隔声、减震基础、吸声棉、隔音罩等 | 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墙体隔声、减震基础、吸声棉、隔音罩等 | 2天,昼间1次、夜间1次 |
| 1 | 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 | 项目设置若干垃圾桶,分类收集,委托委****集团有限公司每天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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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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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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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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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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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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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