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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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的公告

根据《****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6〕4号)和《****民政厅关于全面加强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以下简称参与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遴选出具备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评估机构。

二、参与机构要求

(一)养老服务机构

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02019)、《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62017)等标准要求。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

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02019)、《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62017)、《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32023)等标准要求。

(三)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相关专业人员、办公场所和服务设施;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52022)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至少配置5名专职或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中专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民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合格证书,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开展评估工作每次不少于2名评估人员同时到场,其中至少1人具备医护专业背景。

三、申报条件

(一)参与机构应依法经营,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参与机构应依照承诺书据实开展为老服务,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价格等,做到明码标价,****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三)参与机构应配备与服务项目和管理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四)参与机构应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培训管理等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参与机构应具备在申报服务覆盖范围内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对已承接范围内的服务工单不得无故拒绝。

(六)参与机构应明确专人负责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规范使用“民政通”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服务内容信息,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

(七)参与机构应严格执行省、州、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制度;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等调查、审核及监督管理,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需材料,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八)参与机构应加强自律,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床位费、护理费、服务费等各项费用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老年人意愿的行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经查实存在先涨价后补贴、虚假交易、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作出取消参与资格处理;处理生效后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按规定终止服务资格、追回相关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机关。具体责任追究按机构签署的承诺书、服务协议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参与机构应具备依法开具发票的资格和能力,接受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按财政资金结算流程和兑付周期办理,不因结算周期问题拒绝提供服务。

(十)参与机构之间不得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

(十一)符合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参与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二)服务机构申报表。

(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五)民政部门核发的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复印件)。

(六)服务场所权属证明(自有产权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服务场所、服务设施照片。

(七)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

(八)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九)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花名册;从业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明、资格证书、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资料复印件;涉及医疗护理类服务的,应持有相应医护资格证书。

(十)评估机构从业人员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

(十一)其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且自愿参与补贴项目的机构,请于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期间,****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全套PDF扫描件;申报材料不予退回。遴选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机构自行承担参与遴选产生的全部成本。逾期未提交的,本轮不予受理。

(二)审核评审。县民政局采取材料初审、实地核查、集体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审核。

(三)公示。经审核拟纳入的参与机构名单,****政府****民政局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县民政局签订服务协议,正式纳入项目参与机构名录,并录入民政通等信息系统。

(四)动态管理。县民政局对参与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本项目实施周期自2026年1月开始,周期为1年。按上级统一要求确**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参与机构的调整工作;对服务质量差评较多、多次违规的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的予以清退。

(五)退出机制。参与机构自愿退出的,按照“谁准入、谁审核”的原则,向县民政局提出书面退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县民政局清退其项目参与资格,并在民政通等系统同步更新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联系电话:0872-****081

地址:南涧县南涧镇**路40****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附件:1.服务机构申报表

2.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

3.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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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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